9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博物馆条例》《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实施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为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空间保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10月15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动《吉林省博物馆条例》和《决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吉林省博物馆条例》是我省文化领域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博物馆专项立法。制定《吉林省博物馆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适应文化强省建设现实需要,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推动我省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
发布会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共同发布了《吉林省博物馆条例》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吉林省博物馆条例》共六章53条,主要规定了“明确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与各方职责”“加强博物馆规划与建设”“规范博物馆管理体系”“加强文物保护”“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等5个方面的内容。
《吉林省博物馆条例》的出台,是我省文化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博物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对于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促进文化交流,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开展宣传解读,切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将从“抓好宣传培训、凝聚社会共识”“完善规划设计、健全制度体系”“优化体系布局、深化机制改革”“提升管理能力、推动特色发展”“促进融合共享、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随后,省人大环资委、省自然资源厅对《决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对《决定》相关规定进行说明,并就下一步落实举措回答记者提问。
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新发展阶段区域发展和空间治理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构建现代化城市体系,推动城市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完善数智化空间治理体系的关键举措。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的有关要求,立足职能职责,在国土空间规划法尚未出台前,以作出决定的方式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决定》共分五部分,从深刻认识规划的重要意义、高质量编制规划、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严格执行规划、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决定》强调,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是我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要持续完善“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要坚决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约束作用,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修改、调整规划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规定对所有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的用途管制;要着力构建责任明晰、制度完善、要素协同的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决定》的颁布实施,为吉林省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有效保护资源环境、保障重大战略落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省自然资源厅将从“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不断强化规划编制实施保障”等4个方面着手,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持续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提升空间治理效能,为吉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空间保障。
作者:李娜
责编:秦楚越
编审:裴晶莹
监视: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