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既要又要,贪得无厌,拿到手的钱能吐出来吗?
湖南永州市商务局女局长被人举报,进去了。
和原丈夫离婚时达成了500万的离婚补偿协议,前期先给了330万,之后前夫哥追要剩余的170万,局长不但不给,还反手一个报警敲诈勒索。
最后结果是女局长也栽了,前夫索要的余款170万肯定没戏了。
如果女局长经查实贪污受贿罪巨大,且罪名成立,我想问问懂法律的,之前已经给前夫的330万元,是不是也要追回来充国库?
如果是这样,这前夫哥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大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