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疑过坠亡幼童的爸外面有人,也怀疑过他跟妻子没感情了,但万万没想到,这位爸爸本身就是一个极度自私凉薄的人。
现在最让人寒心的,还不是孩子妈妈打他三巴掌之后,他扬言要报警了,而是他举报了妻子在社交平台发布的视频,用的理由是肖像权。
重庆9月的天气还带着暑气,一个2岁2个月大的孩子却已经不在了,事情发生在9月13日下午。刘女士要去酒店参加一场推广会,丈夫崔先生开车把她送到楼下,然后带着儿子回家。
刘女士临走前特意叮嘱了一句:等孩子睡着了再出去遛狗。这句话后来被她反复提起,像是一个永远无法兑现的约定。
崔先生把孩子安置在客厅沙发上看动画片,孩子怀里抱着最喜欢的被子。下午3点26分,他出门遛狗。3点38分,他返回家中。前后12分钟。
回家后孩子不在沙发上了。他找了次卧、主卧、厕所、厨房,都没找到。然后听到楼下有人喊“有孩子坠楼了”。他冲到阳台往下看,孩子倒在地上。
法医现场勘查推测,孩子可能是踩在阳台放置的洗澡桶边缘,一只手抱着被子翻出了窗外。阳台栏杆高度超过一米,此前装过简易防盗窗,后来拆除了,事发时窗户没关。孩子从18楼坠落,砸中树杈,内出血身亡,体表无明显外伤。
警方认定这是意外事件,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当晚崔先生被带走了解情况后释放。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这个家庭的裂痕彻底暴露在了公众面前。
刘女士说,在小区里孩子还躺在地上的时候,她打了丈夫3巴掌。到殡仪馆的时候又打了他。“我感觉他心里没有痛。”崔先生的回应是:“这是最后一下,你再动我一下,我就调监控,我要报警。”
这句话让很多人第一次感到不对劲。一个刚失去孩子的父亲,在被妻子打了之后,第一反应是威胁报警。这里面有一种让人说不清楚的冷。
但更让人想不通的事情还在后面。刘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视频,讲述这件事的经过。崔先生把她的视频举报了。用的理由是:侵犯肖像权。
孩子刚走没几天,后事还在处理,这位父亲已经腾出手来,向平台举报自己妻子的账号。他关心的不是孩子为什么没了,不是妻子为什么崩溃,而是一段视频里露出了他的脸。
刘女士说,丈夫平时极少参与育儿。“他带娃的方式就是给他开电视,然后他玩他的手机,娃玩娃的电视。”孩子长到2岁多,90%的时间都是她在带。事发前几天,两人还因为家务分担、育儿理念这些事吵过架。
这些细节拼在一起,让人看到一个父亲在这个家庭里的位置。他在场,但他不在。他有一个父亲的名分,却没有承担父亲日常的那份重量。
12分钟的遛狗时间,是一个父亲把2岁的孩子单独留在家里的全部时长。阳台窗户没关,防盗窗拆了没装回去,沙发上的孩子抱着被子,客厅里放着动画片。这些条件叠加在一起,酿成了最坏的结果。
警方不立案,是因为法律上够不上过失致人死亡的门槛。律师的解释是,外出时长极短,阳台栏杆高度合规,父亲难以预见孩子会踩着水桶翻窗,属于多因素叠加的偶然风险。
法律讲的是“应当预见”和“能够预见”。一个父亲在遛狗那12分钟里,确实没有预见到孩子会翻窗。这是法律的判断。
但法律管不了的东西,人心管得了。一个父亲在失去孩子之后,能不能表现出哪怕一点点让人信服的悲痛,能不能让妻子感觉到“他和我一样疼”,能不能在处理后事的时候不急着举报视频。这些东西没有写在任何条文里,但每一个看到这件事的人都在心里默默称量。
刘女士发视频的行为,本身也有可以讨论的地方。社交平台不是法庭,公开讲述私人悲剧,有时候确实会带来二次伤害,有时候也会让事情变得复杂。
但她做出这个选择的背景是,她认为丈夫没有表现出该有的悲伤,她需要一个出口。而崔先生的回应方式是举报。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谁在靠近这个家庭的伤口,谁在远离它,其实很清楚。
这件事还有一个让人心里发毛的地方。重庆曾经有过一起举国震惊的姐弟坠亡案,一个父亲为了和女友在一起,把自己的两个孩子从15楼扔了下去。
那件事之后,每当有幼童坠亡的新闻出现,人们的第一反应都会多一层警惕。这一次警方已经排除了刑事可能,认定是意外。但这个父亲后续的一系列举动——威胁报警、举报视频、强调“关系没那么恼火”——还是让人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不适。
也许他确实没有法律责任。也许那12分钟真的只是一个不幸的巧合。也许他举报视频只是出于一种笨拙的自我保护。但当一个2岁的孩子从18楼掉下去之后,一个父亲的所作所为,应该配得上“父亲”这两个字的分量。刘女士在采访中说了一句话:“我感觉他心里没有痛。”
这句话比任何法律定性都更让人难受。因为它指向的是一个不需要法律来判定的问题:一个孩子没了,他的父亲到底有没有真正感到疼。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在警方通报里,不在律师分析里,在每一个看到这件事的人心里。
信源:潇湘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