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不懂法?
前段时间某地一个局长因为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调查,网友有人:惊呼局长不懂法?
这不奇怪,局长不懂法很正常,就像卫生局长不懂卫生,交通局长不懂交通一样非常普遍,不是说你是专家就一定能当领导的。这个司法局长以前是某县的副县长,后来才提拔到司法局当了局长,其实就是为了解决正县级待遇,和懂不懂法律没有任何关系。
司法局的权力不大,和档案局,地震局,宣传部,信访局,工会,妇联等部门一样,都是安排女领导的或马上要退居二线的领导的,仕途正旺的领导是不屑于此的。比如一个县委书记或县长要是去市里当了司法局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的政治生命到头了。
按照帕金森定律,一个领导如果能力不强,不懂业务,那么面临三种选择:一是辞职让贤,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二是选择一个能力强的当副手,这容易被架空,所以也不可能。三是选几个能力不如自己的副手,各负责一摊,这样就能掌控全局,而且还不用担心被人架空。
所以我们就会发现这么一个现象,许多单位的领导和本单位的专业知识没有任何关系,完全就是外行管内行,每个单位都有许多副职,各管一摊,除了一把手,谁说了也不算,每个单位内部部门林立,分工过细,人员臃肿,效率低下,过去一个人的工作,现在三个人干,美其名曰精细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