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字头上一把刀!福建泉州石狮,一名男子长期潜伏在小学附近巷道公厕周边,伺机骚扰放学女生。他藏匿在公共卫生间附近,待放学女生途经巷道时,当众裸露下体进行骚扰、恐吓。据家长自述,其中一名女孩从三年级到六年级的 4 年间,先后 6 次遭遇该男子骚扰,该数据暂未经过警方最终核实。
2026年9月15日,灵秀派出所民警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涉事男子具体动机暂不清楚,因此“看完电影模仿情节”目前没有警方公开材料证实。能够核实的,是家长反映的多次异常行为,以及9月11日留下的视频。
视频发布者介绍,9月11日,家长带着手机来到港塘小学附近巷道取证。镜头中,一名戴帽男子从疑似卫生间的位置冲出,发现有人拍摄后试图打掉手机,随后沿巷道逃离。追赶过程中,男子还捡起砖块砸向拍摄者。家长随后报警,并把视频交给警方。
发布者称,警方当天找到涉事男子,9月12日立案。到9月15日,灵秀派出所向媒体确认已有工作人员跟进,港塘小学也表示已安排人员对接,最终处理结果当时尚未公开。
家长还称,女儿从小学三年级到六年级,曾六次在附近遇见男子裸露身体,由此产生明显恐惧。这个“六次”目前属于家长公开陈述,并非警方最终调查结论,但也暴露出一个现实问题,未成年人遭遇异常情况后,不一定马上能够完整表达。
石狮此前已经为这类情况建立专门保护机制。2018年底,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在福建省率先设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室。孩子进入办案程序后,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可以尽量集中完成,减少反复询问带来的压力。
2025年6月,石狮市公安局又升级设立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办案区,把公安办案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一步衔接起来。
石狮市政府2026年公开资料显示,市妇幼保健院设有未成年人侵害一站式保护中心,自2022年以来已经为160余名受害未成年人提供医疗、心理和法律援助。
2025年,全市医疗机构还上报了232人次未成年人异常风险。孩子若出现持续恐惧、睡眠异常或者明显回避某个地点,除了家长报警,医疗、学校等环节也有渠道继续介入。
这套保护机制还有全国制度背景,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学校、医疗机构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已经遭受、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或者面临危险,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2021年施行的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又吸收了这一机制。
最高检2023年公布资料显示,当地曾组织64名检察官、87名警官、206名志愿者进入全市106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普法,累计授课400余场,覆盖学生约11万人次,并建立校园安全联合检查机制。灵秀派出所此次回应媒体时也提到,涉事社区此前反映过相关情况,之后加强了巡逻。
法律层面还有一个关键时间点。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参考文章引用的旧法第四十四条已经调整,现行第五十二条对猥亵行为和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隐私部位分别规定了处罚。
其中涉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或者达到严重、恶劣情节的,处罚更重。至于港塘小学附近这起事件最终如何定性,还要以公安机关调查取得的证据和后续依法处理结果为准。
来源:时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