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底一颗痣,38岁人就没了,就因为他舍不得花那点去医院的钱。老家邻居的儿子,脚底长了颗痣,一洗脚就用手抠。媳妇劝他去医院做掉,他心疼钱,自己拿电池里的东西反复烧,烧了几次终于不长了,结果反复感染,发烧住院,一查是癌。医生做了扩切、病理,直接化疗,几个月后肺脑转移,人走了。医生说,最怕反复刺激,痣细胞一旦基因突变,进展快得吓人。脚底、手掌这些摩擦部位的痣,本来就是交界痣,细胞活跃,你天天抠、烧、磨,等于亲手给它埋雷。省下几百块检查费,搭进去一条命,扔下父母孩子,家塌了。身上的痣,尤其是手脚上的,千万别自己乱动,去医院让医生看一眼,该切就切,该做病理就做病理,这才是真省钱。你身边有没有人也在抠痣、点痣?你会劝他去医院看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