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百年之后有个安葬的地方,小姑子选择再婚。
小姑子再婚是很多年前的事儿了。当时选择再婚的目的就是为了百年之后,有个安葬的地方。她再婚的时候跟我说:嫂子,我有孩子,该经历的我已经都经历过了。今天选择再婚就是怕自己百年之后没有安葬的地方。二十年过去了,很多观念已经改变,原来女人不出嫁,百年之后就没有安放尸骨的地方。现在火葬可以把骨灰放在火葬场,这是三十多年前不敢想的事儿。现在又有了海葬、树葬等。我在北京生活八年了,大城市的人对于身后事儿有了更好的归处。不留骨灰,不买坟地,不求祭拜。有人说这是现代人的薄情,在我看来有这想法,做法的人其实是活出了人生高度和通透,对生死的极致豁达。生前被世俗捆绑久了,离开后要寻求真正的自由,随风飘洒不是也很好吗。我已经到花甲之年,几年前就跟孩子说过:等我走了,不买墓地,别留骨灰,人放在火葬场随便处理、或者把骨灰撒在山川河流均可。人走犹如灯灭,有骨灰又怎么样,和那个盛着骨灰的小盒子又有什么关系。留着骨灰,要送回老家,儿女们每到清明、中元节、忌日请假回老家,到老家烧纸祭拜,来回折腾三、两天。这不是祭拜,不是念想,是折腾,是给活着的人布置的永远写不完的作业。活明白的人是想开了,不给儿女添乱,添堵。人间一场空。等你孩子年纪大了,跑不动了,你的孙子还能记着爷爷、奶奶、姥姥是谁?普通人的轨迹就是三代之内尘归尘土归土,不跟虚无较劲。小姑子说:早知道现在对于身后事儿是这样通透,前面坎坎坷坷的路不走也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