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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坛最近出现了一幕极具争议的景象。 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在国会特别会议上正式提

越南政坛最近出现了一幕极具争议的景象。
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在国会特别会议上正式提交了刑法修正案草案,提议对包括贩毒罪在内的六项严重罪名废除死刑。
这项提案在越南社会激起了轩然大波。根据民意调查,高达百分之九十四的越南民众坚决支持保留死刑,尤其是在对待危害极大的毒品犯罪上更是态度坚决。
然而,在国会层面,这项修法草案预计能够以近九成的赞成票顺利通过。
当一个国家的立法进程出现如此巨大的内外温差,公然违背绝大多数国民的意志时,背后的驱动力往往不再是法律本身的逻辑,而是隐藏着更大的现实利益算计。
在这份修正案中,死刑罪名的删减尺度相当激进。
在此之前,越南已经将死刑罪名从十八项精简至十项,而此次修法更是进一步将死刑罪名压缩到了区区四项,拟废除死刑的罪名涵盖了叛乱、强奸、未满十六岁者贩毒以及危害人类罪等多项恶性罪名,最终保留极刑的仅剩叛国、谋杀、恐怖主义以及非法生产毒品。
同样是涉毒犯罪,制毒依然可判极刑,而流通环节的贩毒却获得了免死金牌。官方给出的解释是制毒属于源头危害,而底层的贩卖和运输人员具有更强的替代性。
然而,这种辩解很难在法理与常识上立足。
越南高层如此急迫地削减死刑适用,真正的核心意图绝非所谓的人道主义,而是为了打破跨国司法合作中的现实死结。
在西方通行的国际司法协作规则中,存在着一条硬性门槛——“死刑不引渡”。
只要越南刑法中依然保留针对经济犯罪或涉毒犯罪的极刑,那些裹挟着巨额赃款潜逃境外的外逃人员,其藏匿国就可以依法拒绝越南的引渡申请。
人带不回来,资产更无法查扣追缴。面对那些藏得深、卷得多的外逃要犯,死刑的存在客观上反而成了追捕追赃的制度障碍。要想打通引渡渠道,就必须在立法层面主动拿掉死刑这一借口。
这一点在震惊国际的越南女首富张美兰案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张美兰因涉嫌操控银行诈骗近两百七十亿美元,金额占到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近百分之六,一审被判处死刑。
但司法系统随即为后续改判留下了活口:只要退赔大量违法所得,便能获得改判无期徒刑的生机。
废除极刑、换取资产回流与人员引渡,正是这场大刀阔斧修法背后最具现实意义的财务考量。
将这一轮修法置于更大的国际坐标系中,其本质是一场服务于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战略妥协。
当前正值全球制造业产业链重构与转移的关键窗口期,越南极度渴望承接来自欧美的大规模外来投资。
而在西方主导的评估体系中,法治记录与人权形象向来是跨国资本和国际机构评判投资环境的核心标签。
在全球超过一百四十个国家在法律或事实上废除死刑的背景下,越南大举削减死刑罪名,无异于向美西方资本递交了一份低成本的“投名状”。
通过迅速营造出一种“与国际法治接轨”的温和姿态,越南试图借此换取西方更高级别的信任与资金青睐。
对比周边邻国,各国的选择截然不同:新加坡数十年如一日坚持死刑威慑,将严刑峻法视作治安稳定的基石;马来西亚选择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在死刑与终身监禁之间留出弹性空间;
而越南则选择在法条上进行大跨步的直接切割,这种急切的转向显然饱受外部压力的影响。
然而,这种依靠出卖法律威慑力换取外部红利的做法,存在着致命的逻辑漏洞。
首先,削减刑罚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猖獗的毒品贸易,真正决定犯罪成本的是破案率与执法透明度,而非单方面赦免毒贩的死罪。
其次,越南至今仍将死刑执行的具体统计数据列为国家核心机密,既不公开透明,又试图借助表面废死博取好评,这种半遮半掩的状态很难让西方给出实质性的正面背书。
为了追逐短期内的引渡便利与招商外衣,越南不惜将超过九成国民的治安诉求推向边缘。
然而,靠妥协换来的外部善意终究脆弱,一旦国内法治红线彻底失守,毒品黑产的泛滥反噬,这场押上巨大民意筹码的利益豪赌,注定很难收获预期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