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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罗姚环,因一条短视频被羁押608天,最终还是以赔偿43.68万画上句号,

广东惠州罗姚环,因一条短视频被羁押608天,最终还是以赔偿43.68万画上句号,人家一辈子都要被毁了,这笔钱能买断一个人的一生吗?

9月8日,封面新闻披露了广东惠州一起案件,一个名叫罗姚环的女人,因为一条45秒的视频,被羁押了608天,一个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毕业、时年37岁的女性,在看守所里度过了将近两年的时光,当她最终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时,赔偿金额是437220.70元,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301531.5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35689.18元。

2021年5月,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以改造人居环境为由,在罗姚环家耕种了三十余年的土地上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推土机填埋了农作物,她的外公在冲突中受伤,一年后的2022年9月3日凌晨,一条45秒的视频出现在短视频平台,11天后,她被警方带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逮捕。

检方起诉的理由是,她利用视频平台发布不实视频,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而罗姚环始终辩称:视频不是她发的,账号也不是她注册的。

于是,一场漫长的司法拉锯开始了,两次一审有罪、两次二审发回,案子像掉进了一个死循环,而此时,罗姚环已经被羁押了608天。

最终终结这个循环的,是2026年5月,惠阳区检察院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罗姚环有发布虚假视频的行为”为由,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承认:视频素材是否系罗姚环“虚假拼接”、发布主体是否唯一指向她,证据链在关键环节并未形成闭环,证人虽指认罗姚环提供素材,但视频平台后台的登录设备和IP轨迹数据未能完整调取,“谁在何时按下发布键”,成了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谜题。

换句话说,从一开始,这个案子的定罪基础就是脆弱的,但就是这样一个案子,让一个法学本科毕业的女人在看守所里度过了608天。

按“疑罪从无”原则,这个案子一开始就不该走到起诉那一步,但它走了多远?刑事拘留、逮捕、两次一审有罪、两次二审发回。

43.7万——人身自由赔偿金按日495.94元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约占45%,根据2021年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在人身自由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酌定,法院认定,罗姚环被羁押608天,符合“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定情形,其儿子因父亲被带走时“拿菜刀和警察拼命”,之后患上严重抑郁,也被纳入了考量。

一个家庭的破碎、一个孩子终身的心理创伤、一个法学本科毕业生中断的职业生涯,这些东西怎么用钱衡量?如果当初征地补偿纠纷能在行政层面解决,这些成本本不该发生,43万赔偿金不是“从天而降”,它来自财政支出,最终由每一个纳税人共同承担。

撤诉和无罪判决之间,有天壤之别,无罪判决是法院对事实和法律的终局判断——“这个人没有犯罪”,撤诉是检方放弃追诉——“我们不想继续告了”。

当一个无罪之人获得自由,靠的是公权力的“退出”而非法院的“确认”,那么“疑罪从无”这四个字,是原则,还是口号?

参考信源:
《广东惠州一女子被控“发视频寻衅滋事”遭羁押608天后检方撤诉,获43.68万元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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