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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票占座放零食事件升级!人民日报锐评,言辞犀利,给大家提了醒 K1156次列

买票占座放零食事件升级!人民日报锐评,言辞犀利,给大家提了醒


K1156次列车硬座车厢里塞满了人和行李,空气混浊得让人透不过气。两个年轻女孩守着三个连号座位,中间那个空位上堆着几袋零食、一件外套和一个随身包,码得整整齐齐。


旁边站着一位买了无座票的女乘客,已经撑了好几个小时,腿脚发酸,实在熬不住了,走过来轻声商量,想借那个空位坐一会儿歇歇脚,两个女孩对视一眼,摇了摇头。女乘客心里堵得慌,转身去找列车员,希望工作人员能帮忙协调一下。


列车员过来核对了三张票,都是实名购票的有效席位,当场给了句答复:“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


这段视频被传到网上后,相关话题阅读量短时间内冲上数亿,评论区直接分成了两派。有人坚定站在女孩这边:人家真金白银买了票,座位怎么用是自己的事,让不让全看心情,外人没资格指手画脚。


也有人觉得女孩太自私,明摆着是公共交通资源,空着座位放零食,却让有需要的人站着,典型的资源浪费。


就在舆论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在8月21日发布了一份官方通报,让事情有了定论。


经核查,8月16日上海至成都西的K1156次列车上,三名旅客实名购买了6号车厢005、006、007三个硬座席位,但最终只有两人检票上车,中间006号座位的持票人压根没来。两个女孩随手把零食和行李搁在了那个空位上。


官方给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旅客购票后未检票上车,视为该旅客不行使对应运行区段的席位使用权;同行旅客无权私自占用、处置这个空置席位;列车工作人员有权根据现场客流情况对闲置座位进行统筹协调处置。


这份通报一出,舆论风向明显转了个弯。之前不少支持女孩的网友开始重新琢磨这件事——原来“买了票就拥有绝对处置权”的说法,在有人没上车的情况下并不成立。


国铁集团企法部的一位负责人还专门解释过:如果支持购票人可以随意支配未上车者的座位,那理论上一个人买一张票就能享受两张票的权利——一张留着放东西,另一张还能改签下次再用。这不仅浪费公共资源,还会带坏风气。


不过通报里也提到,当班列车员在现场处置上的确有不足,没有按照规则主动协调,而是把矛盾甩给了乘客自己去“商量”。铁路部门为此道了歉,说会优化服务流程。


这事儿发酵到后来,人民日报也发了评论。文章里没急着站队,而是点出了一个更深的东西:这场争论看似是在吵“让不让座”,其实背后藏着大家对“规则”的共同重视。


不管站哪边,人们都认同一点——公共空间里的权利边界,得有个明确的说法。有了规则就按规则办,规则模糊了就借此机会把它说清楚,规则有了但大家不知道就赶紧宣传。


文章还提到一个挺有意思的角度:十几年前大家讨论火车,说的是速度慢、买票难、黄牛多;今天争论的是“一个空座该归谁”。问题的层次变了,说明出行条件确实在改善,但新的问题冒出来了,解法还得靠发展、靠把制度补得更细。


我觉得整件事最有意思的地方其实不在“该不该让座”本身,而在那条被很多人忽略的规则空白——一个人到底能不能买多张票来占多个座位?


铁路部门现行的规定里,对“无票乘车”“越席乘车”都有明确约束,唯独对“买票不坐人”这件事从来没给过一个正面的、统一的答复。


这次官方的通报虽然把未检票席位的处置权说清楚了,但它回避了一个更核心的问题:如果那张票的持有人本来就没打算上车,只是同行人为了图舒服多买了一张,这算不算钻了实名制的空子?


那张多出来的票用的是别人的身份证买的,票主没来,座位却被用来放零食。从法律上讲,购票人确实花了钱,但“花钱”和“有权占着”之间,在公共资源的使用场景里,是不是应该有更清晰的边界?


当一张票对应的是一个乘客的出行需求,还是一份可以用来囤座位的“资产”,这中间的模糊地带,恰恰是这次冲突被引爆的深层原因。


列车员那句“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其实也暴露了现场规则的无力感——制度把界定权甩给了“协商”,而协商在资源紧张的硬座车厢里,往往就是碰运气。


好在官方通报和媒体的讨论都在往前走。国铁集团那位负责人也说了,旅客因自身疾病或陪护病人等特殊需求,确实可以多买票,但上车后要跟工作人员说明,由他们来协调安排。


这说明制度已经在往更精细的方向补了。但普通人买张票放零食、占个座求舒服,跟真正的“特殊需求”之间,那条线怎么划,还需要更明确的说法。这次争论不是坏事,每一次这样的摩擦,都是在逼着规则往前多走一步。


信源:红星新闻:“买票占座放零食”合规吗?官方通报:空置席位对应旅客未检票,同行人无权处置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93
用户10xxx93 32
2026-08-24 12:26
那就要请教铁路局几个问题了: 1.车票实名制开始的初衷是解决黄牛票的出现(这又是国家职能部分自己制订的,虽然后来受到国家认定)…… 2.因为顾客已经买了车票,证明已经与铁路部分签订合同,铁路部门不能单方面以乘客没“上车”为由私底下解除合同(就算要解除合同,铁路部门应赔偿或者退款给乘客,不能既要又要,违反法律精神) 3.铁路部门是否单方面制定规则,规则是否则顾及普罗大众,与我国的垄断法有没有相违背。 4.对于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应参考上位法或由全国人大定夺。 5.单拿公共交通位面说事,公共交通也不能侵占别人的法律范畴(公共资源解释名词请查阅相关法律书籍),何况这不属于公共资源,按照法律释义来之,应该属于公共资源出租(租凭) 至于其它,不说也吧……

Leo 回复 08-24 14:22
下次你买不到有座票,同等价格买了无座票的,一路站着,看着别人空着位置也不让你坐,看你作何感想!

用户10xxx93 回复 Leo 08-24 17:52
错了,别人是买了那个座位的了,只是人没上,不要在这里偷换概念……

无崖
无崖 25
2026-08-24 12:26
人家也没退票改签啥的吧!

乙炔 回复 08-24 22:20
这才是真正的道理。

兔兔 回复 08-25 06:10
捆绑票。为孩子考虑,孩子不同意那女人坐,没毛病

用户10xxx26
用户10xxx26 24
2026-08-24 16:52
若让座了,是否退费?

用户10xxx26 回复 08-24 22:58
自己去退

上善若水 回复 用户10xxx26 08-25 09:36
退不了了。检过票了,并且绑定的儿童票,购票人已经咨询确认过了,不能退票。

张冠李戴
张冠李戴 20
2026-08-24 21:22
如果两个女孩有实际购票人的授权,且购票人没有退票,这个应该支持两个女孩拥有使用权和处置权

心随你在 回复 08-25 07:18
那你买一整车的票,想给谁授权就给谁,谁都不给,叫车空跑,还说你有钱你愿意?

二马户 回复 08-25 09:28
懂法的人。

华山论剑
华山论剑 17
2026-08-24 23:03
人家家长如果签票上车后把孩子安顿好又下车了又怎么说?签过票了,也没法退了,就是花钱买座给孩子用。

哈哈大王 回复 08-25 06:08
通过了检票,票生效了,可我没坐下车了,我让给了别人。就问这座位使用权生效吗[微笑]

哈哈大王 回复 08-25 06:06
[微笑]有人对照了法律条文和铁路运输章程,一直在强调没检票票不生效,可如果是座票持有人通过了检票,安顿好人,下了车,那这个怎么算[滑稽笑],只能说钻了漏洞,没有明确规定呀

用户17xxx17
用户17xxx17 12
2026-08-25 00:23
道德,道德,如果有道德的话,只会谴责想要免费霸道的女人的,而不会说那无辜的孩子

兔兔 回复 08-25 06:15
女孩及家人做的完全可以理解,可以包容吧。理解不了那些情绪特激动的反对者

用户44xxx67
用户44xxx67 10
2026-08-24 22:42
然后我只想看看那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拍视频上传拱火的人渣是谁

兔兔 回复 08-25 06:12
对。人家真金白银买票了,是捆绑票,俩未成年女孩独自乘车,没啥不能理解包容的吧

我说的都是对的
我说的都是对的 10
2026-08-24 23:39
这不是误点没乘上车,而是为了乘坐舒适安全增购一张票,官方以解释权出来定论这件事应该就事论事,不应以此一概而论,定调明显偏向既得利益方,按官方定论花了钱的座位都没有支配权,大家还推论出列车运行中那些空的座位可以让买站票的去坐启不是痴心妄想吗?
石嘴Duke
石嘴Duke 3
2026-08-24 22:10
K字头列车车票,原先是过了开车时间,即不允许退票,也不得改签。这规定啥时候改了?

LVV 回复 08-25 00:10
K头的车这年头一天能有几班,还想改签?!想多了!!!

兔兔 回复 LVV 08-25 06:12
而且是捆绑票

凡而不泛
凡而不泛
2026-08-25 09:30
还是有漏洞啊,万一以后有人有样学样为了舒服故意找人多买票,那才是乱套了。
用户70xxx51
用户70xxx51
2026-08-25 08:28
脑补的很厉害啊。。一看就是凑热闹的老手[doge]
兔兔
兔兔
2026-08-25 06:06
特殊情况,捆绑票。列车员的说法有问题,但对这种情况下的未成年人,可以适度照顾
爱讲实话
爱讲实话
2026-08-25 09:24
说了跟没说一样,没有观点没有建议,这文章连软文都不算。
上善若水
上善若水
2026-08-25 09:34
网上看到有人说,孩子妈妈检票上车了,安顿好孩子后又下车了。检过票了,还是绑定了儿童票,没有退票改签的权利了,所以座位应该还是他的。虽然有些不合理,但是还算是符合规则吧。
用户70xxx20
用户70xxx20
2026-08-25 06:52
买了无座票就站着呗,你坐了对其他无座票的乘客不是不公平?
飞扬
飞扬
2026-08-25 09:35
下次你买不到有座票,买了无座票的,一路站着,看着一等箱空着位置就先去坐,看铁路部门作何感想!
一路好风景20151215
一路好风景20151215
2026-08-25 05:56
既然付费,购票人就有权处置,让给自己家人。铁路局的规定也不能违法法律基本公平。如果要是回收再次出售,也必须主动给购票人退票后再出售!否则就是侵犯购票人权利!
用户10xxx90
用户10xxx90
2026-08-25 06:54
坐车有卧铺、坐票价格,而与坐票同样票价却无座,极为不合理,应降价,否则应取消站票售卖
用户14xxx05
用户14xxx05
2026-08-25 09:40
按照合同法,买了票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权归买票人,改签或退票后,使用权了转移,为什么在超出规定的时间退票会产生退票费用,就是要补偿退票后未能收到使用过转移使用的收益。电影院包场,只准许购买者同意的人进入包场,影院不会二次出售。
二马户
二马户
2026-08-25 09:26
问一下你媒体,条例大还是法律法规大?能解释一下上位法吗? 凡是和《民法典》合同编明文规定冲突的部分,无效,以法律为准。 客运合同自出具客票时成立,你付了钱、出了票,合同就生效,这是毫无争议的。 她们母亲的车票合法有效,合同没有被解除、没有退票,债权一直存在。 法律没有规定“人不上车,席位使用权直接灭失”。中途上车的旅客,座位全程保留,本身就印证:只要车票有效,购票人本人有权使用席位。 在原来合同法条文说明,“承运人不再承担运输义务”,没有明文规定“购票人丧失本次列车座位使用权”,更没有规定“第三方绝对不能使用”。这是铁路部门规章做的扩大解释。 孩子母亲购票未退票,客运合同持续有效,她本人享有该座位的合法使用权,未上车不等于法律上权利消灭,她授权孩子放置食物,属于处分自身合法权益,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