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家照顾一对儿女,陪丈夫上工地干活,丈夫却说女子结婚几十年不给家里挣一分钱。女子很委屈地说,她要照顾两个孩子。丈夫就说,人家要带四五个孩子,也没见有啥。女子带孩子累了,没心思和他同房,他就背叛妻子,甚至把那个女人带到家里来,还被女儿撞到。事后妻子很痛苦,得了一身的病,夏天还要穿毛裤毛背心。胸闷喘不上气,她要买吸氧机,丈夫就让她吸鱼缸里的氧气,她做不了饭,丈夫也不理她。丈夫还委屈地说:“我的付出她没看到!”
女子很痛苦,结婚近30年,她和丈夫已经无话可说了,这30年来, 她委屈连连,但是她的付出,丈夫根本看不到。
她结婚之后,她需要照顾一对儿女,他们家买房了,她和丈夫在工地上打拼了三年,还清了房贷。
但丈夫却说,结婚这几十年,她没有给家里挣过一分钱。
在丈夫眼里,只要妻子不出去干活,她在家里面带孩子,就是对家庭没有付出。
妻子痛苦地说:“我的付出你看不见,如果我不挣钱,两个孩子是喝西北风长大的吗?”
丈夫一看他拿两个孩子来说事,就跟她说:“人家带四五个孩子也没见有啥事儿!”
他的言下之意,就是别的女人带四五个孩子,也照样可以挣钱养孩子,而女子没有做到。
女子听到这话,内心的委屈让她喉咙哽咽,若每个女人都是结了婚之后,又要照顾孩子,又要挣钱养家,那谁还愿意生孩子!
但丈夫依然感受不到她带孩子的劳累,依然无视妻子的付出。
女子只好独自承受着带孩子的累,她白天常常要奔波于工地和孩子之间,她一边要帮丈夫干活,一边要接送孩子,照顾孩子。
劳累的生活让她一身病,累了一天的她,累得身体都虚弱了,她晚上总想好好休息,可丈夫精力旺盛,要过夫妻之间的正常生活。
女子总会在这时想起自己所受到的委屈,她也无法配合丈夫,只能冷落丈夫。
不料丈夫完全体会不到她的委屈,她的劳累,竟然在外面背叛妻子。
更过分的是,他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也正好被女儿碰到了。
女儿大了,也意识到这是什么怎么一回事,女子因为这件事情非常痛苦,婚姻已经岌岌可危。
她的丈夫考虑到一对儿女,最终还是回归了家庭。
可这件事对女子的伤害非常大,从此以后,她就感觉身体这不舒服,那不舒服,大夏天里,要穿毛裤毛背心,在工地干活得的风湿也在折磨着她。
更要命的是她得了胃病,有四五天吃不下饭,可丈夫对她的痛苦置之不理,非常冷漠,他宁愿提着一箱奶,频繁地去看工地上受伤的工人,也不愿意照顾妻子,给妻子煮一顿饭。
后来还是女子叫母亲过来照顾她,她才活了过来。
后来女子也不想委屈自己了,她迷上了买衣服,让自己心情好一些,可是这却被丈夫嫌弃了,丈夫说她一买衣服就论袋卖,根本不懂为他考虑,不懂他的付出。
夫妻俩这几十年的恩怨到此,已经相互看不到彼此的付出了。
丈夫觉得他在工地上打拼,风吹日晒,皮肤早已晒得黝黑黝黑,他的辛苦,妻子看不到,也根本没有把他的付出放在眼里。
女子更觉得这几十年,委屈不断,她照顾两个孩子长大,大儿子已经26岁了,小女儿也17岁了,可这些付出,在丈夫看来是理所当然的,是不值一提的。
她也曾经和丈夫在工地上打拼,但是丈夫依然嫌她几十年不为家里挣一分钱。
丈夫的背叛,更是她内心的一根刺,早已把她的内心扎得千疮百孔。
这件事之后,她不断地承受着病痛的折磨,精神上还要受丈夫折磨,让她痛苦不堪。
夫妻俩各有各的委屈,他们俩一说话,就开始带着情绪,相互攻击着对方,不断地内耗着对方。
终于两人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不得不找来调解员,虽然在调解员的调解下,丈夫说,以后会对女子好一点,女子也说将会理解他在工地上的不易。
至于两人是否能和好如初,几十年的磕磕碰碰,是否能磨平,那就要看他们的付出了。
这对夫妻俩的事情,根本原因就是丈夫看不到妻子的付出,妻子承受着婚姻和生活的委屈,承受着丈夫的背叛,丈夫的行为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丈夫能够看到妻子在婚姻中的付出,不背叛妻子,他们之间的矛盾不至于这么深。
夫妻俩达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相互埋怨对方,折磨对方,这不利于家风的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如果丈夫承认妻子的付出,妻子不至于如此痛苦,但凡丈夫能够多关心她,陪伴她,他们之间的感情也不至于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
那么你对他们的婚姻有何看法?来源:百姓调解 202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