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律师当法官的,没见过法官当律师的!某法院院长,手握审判权,脚踩律所门,一边敲法槌一边数代理费。
8月5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王泽轩被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里有一条特别扎眼—— “违规挂证执业” 。啥意思?一个堂堂的法院院长,私底下把自己注册成了律师。
这事儿搁谁身上不觉得荒唐?法院是干啥的?判案的。律师是干啥的?打官司的。
一个判案的人,偷偷跑去当了打官司的人,这不就是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吗?
先说说这人什么来头。
王泽轩,1968年生,云南宣威人。1990年参加工作,最早在云南的劳改工作警官学校,后来调到四川宜宾的检察院。
2000年以后,他转到了党政系统,当过温江县教育局副局长、乡长、镇党委书记、区委办主任。
2011年12月起,他开始进入法院系统,历任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副院长、院长,后来调到成华区法院当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职位不低。
2025年12月,他官宣落马,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6年8月5日被“双开”。
通报里列了一大串问题。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特定关系人收钱。
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还有就是——违规挂证执业。
说白了,这个人从头到尾就没把自己当干部,他把手里的权力当成了生意。
重点说说这个“挂证”到底是怎么回事。
公开报道显示,王泽轩在担任法院院长期间,违规取得了律师执业证,而且把证挂靠在了一千多公里外的北京某律师事务所。更有意思的是,他申请材料里的政治面貌填的是“群众”。
可他明明是1997年就入了党。为了当律师,连党员身份都不要了,自己给自己办了“退党”。
《法官法》第22条写得清清楚楚,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一个法院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条规定。他知道,但他还是干了。
这证是怎么挂上去的?
律师执业证要申请、要审核、要年检,律所得同意接收。一个在职的法院院长,是怎么通过层层审核把自己变成一个“执业律师”的?
律所敢收,系统敢批,院长敢挂。三方配合得这么默契,说实话,这已经不是一个人犯法的事了,这是整个链条都在装瞎。
挂证这事儿在律师圈其实不新鲜。早些年信息不联网,有人考了证放着不用,有人借别人的证充门面。2018年搞过一次专项清理,大数据一筛查,很多人连夜注销。
但一个法院院长能挂到被双开才暴露,要么是他挂得早、藏得深,要么是这套系统的缝隙比我们想象的大得多。
他图什么?
通报里用了一句话——“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院长的工资不低,社会地位也不低,为什么还要去挂个律师证?有人说可能是为了留条后路,等退休了好直接变现。
也可能一年能多收几个钱。但我觉得,一个敢在任上偷偷把自己注册成律师的人,他的欲望早就超出了“留后路”的范畴。他想的不是退休以后怎么办,而是现在怎么把权力换成钱。
说到钱,还有一件事。
今年1月,王泽轩落马之后,有人举报说,四川省国投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伙同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通过支付高额律师费的形式,向王泽轩行贿50多万元。
举报还说,这样做是为了恶意规避民营企业合法债权863.4万余元,严重损害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90多名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
但当时承办单位回复说,经过核查,没发现行贿问题。
现在回头看,这两件事放在一起,很难不让人多想。那张律师证,到底是副业,还是收钱的通道?一个法院院长挂个律师证,究竟是为了挣点外快,还是为了给某些人一个“合法”送钱的理由?
纪委的通报已经把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到检察机关了。该查的查,该判的判。
说句实在话。
法院院长去挂律师证,这事儿本身就说明了很多问题。一个掌握审判权的人,私下里把自己变成一个靠打官司吃饭的人,他对法律还有敬畏吗?他对公正还有底线吗?
当一个人手里的权力和他个人的利益绑在一起的时候,他判的每一个案子,还干不干净?
王泽轩被查了,被双开了,要被起诉了。这是他应得的。但我更想知道的是,在他挂证的这些年里,有多少案子因为他这个“兼职律师”的身份被影响了?有多少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他“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被损害了?
这些,恐怕才是这个案子最让人细思极恐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