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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钻进钱眼里了!”重庆几名游客去伊犁游玩,由于旺季客房爆满,两名女士在自家车

“简直钻进钱眼里了!”重庆几名游客去伊犁游玩,由于旺季客房爆满,两名女士在自家车内凑合一宿,竟被酒店要了150块“过夜费”!当事人傻眼:“车我的,油我的,停车费付了,住自己车内凭啥给老板交房费?
 
(来源:光明网8月5日——太离谱!重庆游客伊犁遭遇奇葩账单:睡自己车里,被酒店收了150元“住宿费”)
 
自己的车、自己的油、停车费一分没少交,人睡在私家车里,居然还要给酒店交房费?
 
2026年7月27日晚11点10分,重庆游客王先生与两名女性同伴自驾抵达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的某酒店。
 
正值伊犁旅游旺季,独库公路与草原花海进入最佳观赏期,全城住宿资源持续紧张,该酒店仅剩一间标价300元的大床房。
 
三人无法同住一间客房,王先生先行办理入住手续,打算用餐结束后再为同伴寻找其他住处。等到凌晨1点一行人吃完饭返回酒店,周边所有酒店、民宿早已全部满房,根本找不到空余房源。
 
疲惫不堪的两名女游客别无选择,只能蜷缩在自家的私家车里凑合一晚。次日酒店工作人员帮忙联系了亲属经营的其他门店,可房源依旧紧张,仍有一名女游客只能继续在车内过夜。
 
前后两晚时间,共有3人次在酒店停车场的私家车内过夜,停车费用均按酒店规定正常缴纳,全程没有占用酒店的客房、洗漱用品以及任何配套服务。
 
7月29日,王先生一行办理离店结算手续时,意外发现账单中凭空多出了150元的“车上过夜费”。酒店工作人员解释,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晚50元,正好对应两晚3人次的车内过夜记录。
 
王先生当场提出质疑,车辆属于私人财产,游客全程没有使用任何住宿相关服务,并且已经足额支付了停车费,这笔收费没有任何合理依据。
 
更让一行人感到不满的是,当他们要求开具正规发票时,前台工作人员直接拒绝了这一要求,直到王先生报警协调之后,酒店才同意开具发票,可收费名目却赫然标注为“车上住宿费”。
 
多次协商无果后,王先生拨打12315热线向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核实了全部情况,明确认定该笔收费缺乏合法依据、完全不合理,随即督办涉事酒店进行整改处理。
 
8月4日,涉事酒店负责人主动联系王先生致歉,称门店开业时间较短,事发时由临时看管人员负责经营管理,才出现了违规收费的问题。
 
最终,酒店全额退还了150元违规收取的费用,额外支付1000元补偿金,并且承诺对全体员工开展服务规范与合规经营的相关培训。
 
150元的金额并不算高,却能引发全网范围的广泛讨论,是因为这件事精准踩中了大众对旅游旺季乱收费现象的普遍不满。
 
首先是供需失衡下的商家心态异化。每年7到8月是伊犁旅游的黄金窗口期,草原花海的景观时效性极强,全国游客集中涌入直接推高了住宿需求,不少热门区域甚至出现一房难求的局面。
 
当房源成为稀缺资源,部分商家的经营逻辑就从提供优质服务转向了收割短期流量,手握房源就自认掌握了绝对定价权,连停在停车场的私家车都能被包装成收费项目。
 
这种行为的本质,是将场地的使用权无限扩张,把游客的无奈妥协当成牟利的契机,说到底就是趁人之危的投机行为。
 
其次是消费合规的边界问题。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收取费用必须对应明确的服务内容,住宿费的核心是客房使用权、清洁服务与配套设施保障。
 
游客待在私人车辆之内,没有进入酒店客房,没有享受任何住宿相关服务,酒店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收取住宿类费用。
 
即便酒店出于安全管理的考量,有权禁止游客在停车场车内过夜,也应当提前明确告知游客,而不是默许过夜行为之后,在退房时私自增设收费项目。
 
更不用说拒开发票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剧了游客的不信任感。这件事最终以退款赔偿收尾,给了当事人一个公道,但旅游市场的规范不能只靠事后投诉倒逼。
 
旺季从来不是乱收费的借口,稀缺也不该成为宰客的理由,守住合规经营的底线,才能真正接住流量红利。
 
你外出旅游时遇到过哪些巧立名目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