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有个想法
朱女士的案子就不能顺着人性来吗
他老公不是想保留婚外胚胎吗
那就满足他
咱们就来签一个君子协议
离婚可以
保留胚胎也可以
但是,前提是该给朱女士的财产不能少
比如,到手1000万
你爱咋滴咋滴
反正钱到手了,咱们就离婚
你爱生几个娃都没有关系
反正男人给三姐都出手那么大方
区区1000万又不是不可能
这样还更干脆利落
咱们就顺着人性来
拿到自己应得的
其他就随便他
这样朱女士下半辈子的生活也有保障了
这些年的辛苦付出也算有结果了
婚外胚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