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目前最大的执念就是销毁丈夫的“婚外胚胎”,既然男人的心已经抓不住了,就要让背叛者付出代价。
但是,按照现在法律框架,朱女士的遭遇尚属“世界首次”,她的努力也不过是徒劳无功。
因为关于婚外胚胎的相关销毁法规,全球都没有可以参考的成熟案例,相关案件涉及伦理、道德、婚外胚胎等一系列罕见情况。这么棘手的案件,没有可以参考的成熟法律法规,谁来当这个法官,都是一个棘手问题。
所有人都知道朱女士的丈夫不是个东西,但是却无法让这种人受到惩罚,确实有点气人。
不管朱女士如何反抗阻挡,最后吃亏伤心的只能是她自己,哪怕丈夫婚外胚胎被销毁了,朱女士的这位丈夫还可以花钱再造胚胎,甚至再换一个女人结婚,继续人工生育。
所以说,朱女士最应该干的就是,通过起诉对方婚外胚胎和婚姻不忠,切割婚姻的同时最大限度的获取丈夫财产,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自己的女儿考虑。
还有一点很重要,背叛婚姻的那个男人,这次算是臭大街了,和他一起生产婚外胚胎的那位女士,但凡有点脑子和廉耻,就应该主动提出销毁胚胎,而不是被人戳脊梁骨。
科技在发展,这起案件也揭露了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缺口的问题,相信有了这起案件,关于人工培育胚胎的相关法律法规,会逐渐完善。
莫让好人流泪,也莫让坏人得逞,这才是法律法规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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