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上海普陀,74 岁离异老人身患绝症,医生预估剩余生存期仅 3 个月。老人希望将自

上海普陀,74 岁离异老人身患绝症,医生预估剩余生存期仅 3 个月。老人希望将自己唯一的房产留给相伴十几年的 56 岁女友,并指定她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老人儿子也表示同意。

然而这份申请提交公证处后,公证人员内部产生激烈讨论,最终公证处以女方仍处于婚姻存续状态,相关安排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争议,直接终止申请、不予受理。

面对老张的申请,公证员李辰阳考虑的并不只是眼前这套房产。2015 年年底,李辰阳曾在上海接到一名北京男子的紧急电话。男子住院等待肝移植,身边只有未登记结婚的女友。

男子上午提出办理意定监护,手术安排在当天下午。当时没有成熟模板,李辰阳抓紧核实意愿、准备文件,在下午两点前完成手续办理。

后续肝移植手术未能成功。医院需要签署医疗处置文件时,女友凭借公证文书完成签字,男子离世后的相关事务也由女友处理。但到北京房屋继承环节,难题显现。

核心法律常识:监护人可以在委托人失能后处理医疗、照护事务,不会自动取得配偶身份,也不当然获得遗产继承权。房屋想要指定他人继承,还需要另行订立遗嘱或者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监护与继承的区别,在老人江某德的安排中体现得更为清晰。江某德终身未婚、没有子女,患病后行动不便。2018 年 7 月起,社工陈某持续照料江某德生活、协助就医、安排住院。

相处近四年后,2022 年 6 月 13 日,江某德与陈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将来的就医、生活照护、财产安全和身后事务委托陈某处理。

江某德没有只用一份协议处理全部事项。2022 年 9 月 19 日,江某德又和陈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订立遗嘱,约定存款留给陈某,房屋遗赠给陈某的女儿胡某。此后陈某持续履行照料义务。江某德去世后,他的兄弟江某耀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

胡某提起诉讼,法院结合公证遗嘱、长期照护事实、胡某接受遗赠的行为,确认房屋归胡某所有,判令江某耀协助过户。中国老龄协会 2025 年 4 月发布典型案例收录该案。

上海还有一起广受关注的同类案件。88 岁的马某在妻子、独子先后离世后独居,小区经营水果摊的刘某长期照料马某日常生活。

2017 年,马某与刘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某承担老人生活、医疗、养老、安葬事宜;马某去世后,名下房屋、存款交由刘某。之后刘某一家搬来共同生活,双方在 2019 年 3 月办理公证。

2021 年 12 月 31 日马某离世,亲属质疑马某签订协议时认知能力存在缺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结合病史、日常交往记录、刘某多年履约事实,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马某签约时欠缺民事行为能力,刘某已经履行生养死葬的约定义务。
结合这些公开案例可以看到,老张的诉求并非没有合法实现路径。

老张实际上需要分开解决三件事:失能之后由谁代为作出医疗与生活决定、晚年由谁承担照护责任、离世之后房屋归属。

但老张与桃姐前往普陀公证处办理手续时,桃姐尚未办理离婚登记,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桃姐自述早已和丈夫分居多年,老张的儿子也明确不反对老人的安排。

公证员李辰阳主张尊重老张意识清醒时的自主选择;时任普陀公证处主任高剑虹则担忧,监护与重大财产安排一并办理,容易被理解为公证机构对婚姻关系之外同居生活的背书。

公证员杨涤非也顾虑,一旦本案破例引发争议,可能影响其他普通老人顺利办理同类公证。多轮讨论过后,老张的病情已经没有充足等待时间,公证处最终终止办理这份申请。

这件事留下值得持续探讨的问题:老年人提前规划晚年照护与财产分配时,如何把自身真实意愿、监护权责、财产处分事项拆分厘清,并且让每一项安排都能够被充分核验、具备可执行的法律保障。

信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