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即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人会不安?
一、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持续巩固平安建设根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本次行动立足前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果,紧盯黑恶犯罪新变化、新套路,坚持严惩犯罪与源头治理并举,重拳清除各类危害社会的黑恶毒瘤。整套工作方案既清晰划定打击重点,又严守法治边界,针对性破解当前涉黑犯罪涌现出的各类新难题。
二、紧盯新型犯罪,重点打击网络黑恶与软暴力违法
经过持续整治,公开暴力型传统黑恶团伙持续萎缩,黑恶犯罪不断转向线上、手段更加隐蔽。本次行动在持续查办传统黑恶势力的基础上,将两类犯罪列为整治核心。一类是依托互联网实施的有组织犯罪,包括团伙网络造谣、线上套路贷、网络敲诈勒索、跨境操控侵害群众;另一类是“软暴力”违法,不依靠肢体冲突,通过长期骚扰、曝光隐私、聚众造势等方式施压胁迫。这类行为隐蔽难取证,严重扰乱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是本次攻坚重点。
三、严守法治底线,杜绝扫黑扩大化、简单化
本次专项行动确立清晰准则: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扫黑除恶绝不意味着无边界打击,全部案件严格依照《反有组织犯罪法》办理。办案机关秉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核查证据、厘清事实,一方面防止黑恶分子逃脱法律制裁、死灰复燃;另一方面严禁随意拔高案件定性,不把普通民事纠纷、轻微违法行为强行认定为涉黑案件,区分矛盾性质,依法保护普通公民与市场经营者合法权益。
四、坚持扫黑打伞同步推进,健全纪法协同机制
诸多案件事实表明,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盘踞一方,常常依靠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本次行动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在侦查黑恶团伙犯罪事实的同时,深挖存在包庇纵容、通风报信、权力寻租问题的公职人员,同步倒查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失职问题。纪检机关与政法单位紧密联动,畅通线索移送、联合核查渠道,斩断黑恶势力依托公权力构筑的利益链条,统筹实现扫黑、反腐、基层治理一体推进。
五、聚焦重点领域源头治理,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严厉打击属于治标手段,完善治理才能实现长效长治。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商贸集市、民间借贷、乡村基层,历来是黑恶势力容易渗透盘踞的领域。各地将针对行业乱象开展专项排查整改,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治安隐患突出、矛盾集中的区域开展常态化排查,拓宽群众线索举报渠道。通过完善监管体系堵塞漏洞,破解“打掉一批、滋生一批”的循环难题,从根本上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六、一切治理为民,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
开展扫黑除恶最终目标,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本次一年期专项斗争线上线下治理同步推进,短期打击整治与长期制度建设有机结合。随着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各类涉黑违法犯罪将受到强力震慑,基层社会治理秩序持续优化,有效减少黑恶势力带来的侵害。让群众远离黑恶滋扰,不断夯实民生保障基础,持续续写社会长期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