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被确诊肺癌,手术后在家养病,她突然看到某医院给她丈夫发来的“就诊通知”,她才得知,丈夫和第三者在医院做了试管,受精卵已经形成了,就差移植了。女子崩溃了,按照他们的流程和进度,预产期在他们的女儿高考前后。女子质问丈夫:一边是我们的女儿要高考,一边是你那边要生孩子,你怎么选?丈夫毫不迟疑回答:生孩子!女子要求医院销毁受精卵,却被拒绝了。
朱女士2019年确诊肺癌,她感觉天旋地转,毕竟女儿还未成年,还需要她这个妈,如果她英年早逝,孩子就没妈妈了。
朱女士痛哭一场,然后决定不自暴自弃,积极进行治疗。
她做完切除手术后一直在家休养,身体状态不算稳定,这么多年来一直靠药物维持,没法像之前一样正常工作。
她和丈夫的女儿正读高三,马上就要迎来人生里最重要的高考,她把这所有精力,都放在陪孩子备考上。
她就盼着孩子能顺顺利利考完试,考上心仪的大学,她也望女成凤,了却一桩心愿,那么,即使身体垮掉,她也无憾了。
谁也没想到,一份医院发来的就诊通知,直接让朱女士崩溃了。
朱女士偶然看到,丈夫手机上弹出的上海某三甲医院生殖中心的提醒。
她顺着信息查下去才发现,丈夫早就和第三者一起,他们拿着假结婚证,在这家医院走完了试管婴儿的建档流程,已经培育出了冷冻受精卵,只差最后一步移植就能怀上孩子。
朱女士翻遍了所有记录才捋清楚,两人从建档到促排再到培育胚胎,前前后后跑了好几次医院,所有流程都卡得很紧。
按照这个进度算下来,第三者的预产期,刚好就在自家女儿高考的前后几天。
也就是说,丈夫一边假装陪着家里备考的女儿,一边偷偷在外面安排另一个孩子的出生,完全没把即将高考的女儿和生病的妻子放在心上。
朱女士拿着证据找丈夫质问,让他二选一。
丈夫连一点犹豫都没有,直接明确表示,要优先保外面的孩子出生。
朱女士悲痛欲绝,自己生病这么多年一直默默撑着家,到头来换来的是丈夫这样的选择,连女儿都不顾了。
朱女士拿着自己的结婚证去医院,要求销毁这枚冷冻胚胎,却被医院直接拒绝,说自己没有权限判定证件真假,也没法单方面处置胚胎。
在我看来,妻子重病多年没法正常生活,女儿马上要高考,丈夫不仅没想着担起家里的责任,反而偷偷在外面安排婚外孩子的出生,连一点缓冲的余地都没给家里留。
不要以为婚姻里的过错,只要没被抓现行,就能钻空子蒙混过去,完全不顾及身边人的感受,最后把好好的家搅得一地鸡毛。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和第三者培育婚外胚胎,属于严重婚姻过错。
朱女士起诉离婚时,可主张多分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现行辅助生殖的审核规则,完全没有把合法配偶的知情权、异议权纳入流程,给婚姻里的过错方钻了空子。
得从源头避免,有人利用辅助生殖技术,在合法配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暗箱操作。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浪涨新闻202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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