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午,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张某坚受贿案》,披露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原主任张某坚横跨2010年至2022年的受贿细节。
判决书认定,张某坚与本院药学部副主任李某(另案)、副院长王某祥(另案)预谋,为代理商李某星代理的药品提供帮助:
2010年6月至2022年8月,帮李某星将头孢克肟胶囊、核糖核酸注射液等11种药品送入医院;- 2018年至2019年,伙同王某祥再帮其销售黄芪多糖注射液、雷贝拉唑注射液等8种药品。
两条线合计销售额10.45亿元,代理商获利7300余万元。
双方口头约定:利润三分之一归张某坚,随用随取。
为躲审查,张某坚授意李某星将应分的2433万元代为保管,存在存款、理财账户,张某坚多次让其直接支付个人费用。法院认定其对款项有绝对支配权,按受贿既遂计。
除千万级分成外,2010—2022年间张某坚还多次为药企、器械商在新药准入、增加配额、耗材销售、临床试验等方面帮忙,收受现金与购物卡:
侯某龙(河南某某医药/上海两家医疗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21万元+1万美元+购物卡6万元
徐某(西安某某药业):30万元
刘某甫(某某集团):17次共17万元
郭某玉(海南中兴元):12次共17万元
张某斌(河南某某医药):20次共13万元
朱某玉(某某药业集团):4次共4万元+购物卡1.5万元
田某(武汉同济现代医药):7次共5万元
加上2433万代持款,总受贿2547.5万元+1万美元。
一审:2024年7月22日,宁陵县法院(2023)豫1423刑初456号,判受贿罪有期徒刑11年,罚金230万,违法所得全部没收上缴。
二审:商丘市中院查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驳回张某坚上诉,维持原判。(青科新闻)
张晓坚,1964年生,山东成武人,原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主任、主任药师。因受贿2547.5万元+1万美元,2024年7月一审获刑11年、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处罚金230万元。2024年9月二审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