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不能开车了!”7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规,要求感冒灵说明书须明确标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这也就意味着,吃了这个药再开车,就属于法律规定的药驾行为了,跟酒驾一个性质哦!
这句话看起来只是药品说明书里多了一行提醒,实际关系到行车安全,也关系到出了事故之后谁来承担责任。简单说,吃了感冒灵还坚持开车,可能被认定为“药驾”。
不少人对药驾的理解还停留在“只要不是毒品、不是酒,就不算违规”。此想法欠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服用管制精神或麻醉药品、患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以及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时,皆禁止驾驶机动车。
法律盯住的不是“药”这个字,而是药物和身体状态是否影响安全驾驶。人吃药后如果出现嗜睡、反应迟缓、注意力下降、头晕乏力等情况,即使没有喝酒,也可能已经不适合坐到驾驶位上。
药驾通常有两类判断依据。一类是药品本身,或者其中的有效成分,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另一类是药品说明书已经明确写出“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等警示语。此次涉及的感冒灵,就属于第二种情况。
感冒灵被予以特别提醒,并非因其属于“危险药品”。实际上,正是因其成分中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才导致了如此特别的提示。此成分的存在或是这一提示的根源所在。此成分可缓解流鼻涕、打喷嚏等感冒症状,然而,它或许会抑制中枢神经,致使人体出现困倦、乏力、嗜睡之状,严重时还会导致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
症结恰在于此。驾车之际,驾驶员需时刻留意路况,凭借敏锐洞察力与精准判断力,及时应对车辆、行人动态以及交通信号的更迭。前车突然刹车、行人突然横穿、旁边车辆突然并线,往往只给司机几秒钟,甚至更短的反应时间。
如果人在吃药后昏昏欲睡,眼睛虽然睁着,大脑的反应却慢了半拍,危险就可能在这一瞬间发生。很多交通事故并不是司机完全没有看到,而是看到了却没有及时处理。药物所致的困倦与迟钝,极有概率使这类风险显著放大。它会在悄无声息间,让潜在危机进一步加剧,需格外警惕。
更容易被忽略的是,感冒灵在普通家庭中的使用频率很高。有人把它当成“喝完就能继续忙”的冲剂,早上出门前冲一包,吃完午饭再来一包,下午还要开车上班、接孩子、跑业务。药品熟悉,不等于身体不会受到影响;卖得多,也不等于吃完以后可以照常驾驶。
新规要求说明书写清楚的内容,不只有“不得驾驶机、车、船”,还包括服药期间不得饮酒或者饮用含酒精饮料,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以及操作精密仪器。
这几项限制放在一起,指向的是同一个问题:服药后可能出现意识和反应能力下降。开车需要集中精神,高空作业需要保持平衡,机械操作需要准确判断,精密仪器更不能容忍一个短暂的疏忽。倘若药效使人产生困意,从事任何工作都极有可能带来额外风险,无论是脑力劳动的缜密思考,还是体力工作的专注操作,都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有人会说,自己以前也吃过感冒灵,没觉得困,开车不也没出事吗?这种侥幸心理最容易把安全问题变成事故问题。不同人的体质、年龄、睡眠状态和用药情况不一样,同一个人处在发烧、疲劳、熬夜的状态下,服药后的反应也可能和平时完全不同。
还有人会把责任简单理解为“只要事故不是我撞的,就和我没关系”。这也未必成立。假如驾驶员明知自己处于服药后可能嗜睡的状态,仍然坚持开车,一旦发生碰撞,药驾因素可能被纳入责任判断。原本看似普通的交通纠纷,可能因为驾驶员的用药情况变得更复杂。
赔偿问题同样不能忽略。事故一旦发生,保险公司将综合考量驾驶员状态、事故致因,并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审慎作出判断,以专业严谨之姿处理后续事宜。如果驾驶员存在违反用药警示、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况,理赔是否受影响,就可能成为新的争议。到最后,既要承担事故责任,又可能面临保险赔付方面的麻烦,损失远不只是几块钱的药费。
真正稳妥的做法并不复杂:服用感冒灵前先看说明书,吃完后出现犯困、头晕、乏力、反应迟钝,就不要开车,也不要勉强操作机器。必须出门时,可以改为乘坐公共交通、打车,或者请家人朋友接送,别拿几分钟的方便去赌一路的安全。
需要提醒的是,不能把这条规定理解成“只有感冒灵不能开车”。不少感冒药、抗过敏药以及止咳药中,或许都潜藏着令人嗜睡的成分。大家用药时需留意这一特性,以防意外状况。每位驾驶员都应养成良好习惯。买药之际,仔细看清成分与禁忌;服药之后,密切留意身体之反应。如此谨慎,方为驾驶安全之保障。
感冒可以慢慢养,车却不能在犯困时硬开。药品说明书上的那句警告,不是多余的文字,而是给驾驶员留出的安全刹车距离。
信源:《注意!吃完感冒灵不能开车了。国家药监局新规:感冒灵说明书须明确标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感冒药含嗜睡成分,开车前别吃!》杭州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