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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57岁男子,贪图街头女子搭讪,想享受300元的快餐服务。进去后,被要求洗澡

香港,57岁男子,贪图街头女子搭讪,想享受300元的快餐服务。进去后,被要求洗澡,随手把内有一块价值11.7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包放在浴室外的水台上,洗完澡出来包还在,手表不见了,他急着问女子,女子一口咬定没有看见,无奈之下男子报警。

57岁男商人在街头被陌生女子搭讪,对方声称只要300港元就能提供性服务。

男子动了心,跟着女子去了附近大陂头径一栋唐楼里的单位。

进屋后,女子让男子先去洗澡,男子也没多想,就把随身带的斜挎包放在了浴室外面。

等他洗完澡出来,发现女子已经不见了,再一翻包,里面一只价值约11.7万港元的劳力士名表也不翼而飞。

男子急了,赶紧报了警。

警区刑事调查队接手了这个案子,警方通过“锐眼计划”,调取了案发地周边大量的监控录像。

经过一番排查和分析,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一名35岁的内地女子。

这名女子出现在罗湖管制站,看样子是准备过境回内地。

警方早就布好了网,当场把她抓获。

目前女子已经被暂控一项“盗窃”罪。

至于那只劳力士名表到底能不能找回来,警方还没公布后续消息。

这件事情有点挺荒唐的,57岁、自称商人的成年男子,为了省300块钱的便宜,结果搭进去一块十多万的名表。

那女子也是够狠,从搭讪、谈价、带路到洗澡时下手,一气呵成,摆明了就是冲着偷东西来的。

这种案子不是头一回发生,之前也有过类似套路——街头有人搭讪,说是提供按摩或者别的服务,把人带到房间里,趁对方洗澡或者不注意的时候偷走财物。

手法不算高明,但上当的人一直都有。

案发后,警区也在社交平台上发了提醒,大概意思是说,别跟陌生人去私人地方,在陌生环境里贵重物品一定要自己看好。

57岁男子估计肠子都悔青了,本来是想花300块享受一下,结果表没了,人跑了,还得自己报警把事情闹大。

300元和11.7万元,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到家了。

结果35岁女子也没跑掉,钱还没焐热就被抓了。

57岁的年纪,在香港这种地方打拼这么多年,不该连这点防备心都没有。

一个街头陌生女子凑上来,说300块钱就能提供性服务,他就跟着走了。

300块在香港能干什么?吃顿像样的饭都不够。

这么便宜的价码,稍微动动脑子就知道不对劲,可他偏偏就信了。

再说那只劳力士,十几万港币的东西,随手就放在浴室外面的台子上。

在那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包里还装着这么贵重的手表,居然一点警惕性都没有。

那女子让他去洗澡他就去洗,包放在外面连看都不看一眼,这心也太大了一点。

而35岁的内地女子手法倒是利索,从搭讪、谈价钱、带路到下手偷表,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明显是计划好的。

她算准了这种事的特殊性——男人出来干这种事,一般不敢声张,丢了东西也只能自认倒霉,但她没想到这回碰到的主儿直接报了警。

警方动作挺快,通过“锐眼计划”调了周边大量监控,硬生生把人给逮住了。

这女子估计也是准备跑路回内地,结果晚了一步。

这就是一个贪色,一个贪财,最后谁都没捞着好。

男子想花300块占便宜,结果搭进去一块十几万的表;女子以为能神不知鬼不觉偷了就跑,结果还没出香港就被抓了。

一个要面对丢表的损失和报警带来的尴尬,一个要面对盗窃罪的刑事指控。这笔账,两边都亏到了姥姥家。

香港《盗窃罪条例》(第210章)第2条,任何人若没有合法授权,不诚实地挪占属于他人的财产,并意图永久剥夺对方财产,即属盗窃。

同条例第9条规定,盗窃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

女子以提供性服务为幌子,将男子引入唐楼单位,趁其洗澡之机取走价值约11.7万港元的劳力士手表并逃离现场。

其行为符合“不诚实挪占他人财产”且“意图永久剥夺”的构成要件,涉嫌盗窃罪。

警方已暂控该女子一项“盗窃”罪,后续将由法庭根据涉案金额、犯罪手法等情节依法量刑。

内容来源于:浪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