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皇三十五年,一份工地花名册摆在丞相案头。骊山那边刑徒加征夫合起来七十多万,阿房宫工地上人数相仿。北边蒙恬带着三十万在河套修长城,另有一支正在开凿云阳到九原的直道。南边五十万人屯戍岭南,兼修灵渠。全国编户当时大约两千万上下。这些数字随便挑一项,都够一个正常王朝头疼几十年。
问题是账怎么算得过来。
秦国从商鞅那会儿起,收税就换了一套算法。田租按亩征,同时按人头征口赋、算赋。家里有成年男丁必须分家立户,不分就加倍。这套办法灭六国之前跑了一百多年,一到统一,直接推到全国。原先六国那些散乱的税制、不同的度量、不同的钱,全部作废。度量衡一律,货币一律,车轨一律。这几样看着琐碎,办起大工程来省的钱不少。一车粟从咸阳送到上郡,秦人的车能走,赵地的路也能走,中间不用换装。
土地的账更狠。睡虎地那批秦简里的《田律》《仓律》,把粮仓管理规定到几石漏几勺都算失职。国家手里握着大量官田,另有从六国贵族名下没收的产业,靠这个撑起了各处工地的粮食供应。
即便如此,运输依然是最大的漏斗。《史记·平准书》追述秦事,说漕运山东之粟以给中都官,每三十钟运抵关中只剩下一石。三十钟是一百八十石,路上折损百分之九十九。这个数字听着夸张,考虑到当年靠人挑车推、沿途还要吃喝,倒不算失真。
钱这一块,除了赋税,还有一大块来自国家专营。盐、铁、山泽之利归公,商鞅时候就定了。统一以后齐地的盐场、蜀地的铁矿、楚地的漆和金,收入直接进中央。私人经营不是不许,交的税极重。琅琊台刻石里那句上农除末,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有了这两条底子,再来看人的问题。
底下最厚的一层是编户齐民的徭役。成年男子每年为官府无偿服役一个月,叫更卒,多半用在本县境内修路挖渠。此外还要到京师服役一年叫正卒,到边境戍守一年叫戍卒。这套办法各国都有,秦的严苛在于时限死板、路费自理,而且征发范围一层层扩大。原本关中人服关中的役,统一以后,关东人也要来关中修阿房宫。
第二层是刑徒。秦律里的罪名多如牛毛,一条条查过来,很少有人一辈子踩不上。夫妻不分家立户是罪,隐匿户口是罪,误了官府差事按日折算刑期。判下来的人,轻的做城旦、舂,重的做鬼薪、白粲。骊山那七十万,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是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大部分是刑徒。
刑徒不发工钱,官府只管饭。这一层劳动力,成本近乎为零。
第三层是军队。蒙恬那三十万北上以后,一边打匈奴一边修长城,人和城墙焊在一起。南征百越那五十万,仗打完了不许回来,就地屯田。士卒的粮饷本来就在军费里出,转手用到工程上,账面上省了一大笔。
这三层加起来,秦廷手里能调动的人力,按当时的技术条件已经接近极限。极限一旦碰到,就没有回旋余地。
始皇三十六年,东郡出现一块陨石,上面被人刻了字。地方官查不出来,把周围居住的人全部处死,陨石烧了。秦法讲究连坐,一件小事牵出来一片人。刑徒的来源就是这么源源不断补上的。
始皇三十七年,出巡到沙丘,人死在路上。第二年,戍卒陈胜、吴广往渔阳去,遇雨误期,秦律规定失期当斩。九百人在大泽乡起事。这九百人是徭役里最普通的一批,本来该走完这一趟就回家的。徭役这条线上任何一环松一松,也许就没有大泽乡这回事。
秦二世还在加。阿房宫继续修,材木不够就从蜀汉运。骊山的封土还没完,又调征材士五万人到咸阳做屯卫。上林苑养的狗马食粮不够,从关东调。前线戍卒的粮饷开始欠。章邯带着骊山刑徒去打陈胜的部队,能拉出去的兵力已经不多。
从始皇二十六年称帝算起,到二世三年赵高逼死二世,前后十四年。骊山陵没完全完工,阿房宫只做了前殿的夯土台基,直道大致修通,长城连成了一线。云梦睡虎地的秦简里有一份《徭律》,字迹清清楚楚地写着征发的规矩。
那份始皇三十五年的花名册肯定不会再有了。按当时的算法,一个成年男子被征发出去,家里的田由谁来种、赋税从谁头上出、路上死在半道的人怎么销名,这些账秦廷本来是有法子算的。算得再精,也算不过一场雨。
参考资料: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平准书》,中华书局点校本;《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文物出版社;林剑鸣《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