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女儿“咬”父亲,无知还是可恶!
只要女人敢“咬”,没有证据,男人也必定是强奸犯!
广东清远一名16岁女孩报警称遭父亲强暴,父亲一审被判无期。
2024年6月22日晚上,周晓艺住在大伯家,当晚女儿和父亲在电话中发生了冲突,次日一大早,她在表妹陪伴下就到当地派出所报警,称遭父亲性侵。
事发后办案人员对周晓艺所居住的两个地方的床垫和被单等做了DNA鉴定,结果都与父亲无关。
周晓艺母亲认为,她和丈夫感情一直很好,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虽然没有什么证据,就是这么一句话,父亲周大明竟然就被一审判了无期徒刑。
这种事情绝非孤例。
现在只要女人敢“咬”,办案人员接下来就是“有罪推定”,根据“强奸犯”的要求,去寻找证据,就算找不到,女人说的话就是铁证。
这种办案方式的最大漏洞,就是给想报复陷害的女人提供了可趁之机。
而且,女人的诬告几乎零成本,就算最后查实是诬告,法律也不会治女人的罪。
2026年4月15日,广东高院再审此案,周晓艺总算良心发现,说出实情,系因怀恨父亲才做的诬告。
我们拭目以待二审的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