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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DRG/DIP全面落地推行后,医护群体普遍吐槽收治病人越治越亏损,不少就诊患

医保DRG/DIP全面落地推行后,医护群体普遍吐槽收治病人越治越亏损,不少就诊患者也纷纷质疑医院存在嫌贫爱富挑病人现象,医患双方不同角度的负面声音持续发酵,两种对立看法在网络上引发大范围讨论。

医保付费改革相关执行规则清晰统一,各地医疗机构统一按照DRG、DIP打包付费标准结算,整套体系由医保部门统一核算监管:医保按照疾病分组给出固定支付额度,同一病种无论住院花费高低,医保拨付给医院的费用上限固定;超出定额产生的额外诊疗成本,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结余费用可留作院内运营资金。

很多临床一线医生直面定额结算压力,日常接诊重症、并发症多、基础病复杂的患者后,耗材、检查、用药成本极易突破病种定额。不少内科、老年科医生坦言,长期接收高龄多病患者,科室月度账面持续亏损,耗材采购、医护人力成本都无法覆盖,科室绩效随之缩水,长期陷入收治越多亏损越多的困境。

但大众流传的“DRG改革只为压缩医疗开支、限制看病治疗”其实是片面误解,多项政策设计初衷可以理清事实:
第一,改革核心目的是遏制过度医疗。过去按项目付费模式下,部分医院存在重复检查、开大处方、多余耗材等乱象,医保资金浪费严重。DRG/DIP通过定额约束,倒逼医院精简非必要诊疗项目,减少患者不必要花费,减轻全民医保基金长期承压压力。

第二,定额标准经过大数据测算动态调整,并非一成不变。各地医保局每年汇总全年病例诊疗数据,结合物价、耗材涨价、重症病例占比调整病种支付标准,针对肿瘤、危重急救、罕见病单独设立特殊补偿机制,危重病例超额部分可单独申报医保追加补助。

第三,政策配套多重兜底机制保障重症救治。明确禁止医院推诿急危重症患者,设立专门医保兜底资金;同时区分普通轻症与复杂病例,轻症结余可补贴重症超额亏损,推动院内病种收支平衡,改革初衷是兼顾控费与合理诊疗。

两方对立的核心矛盾,在于医保控费目标、医院运营成本、群众就医需求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持质疑、抵触观点的医护与患者诉求十分直观:一线医生要承担超额亏损压力,复杂病例治疗投入和医保拨付额度不匹配,科室收益受损,难免压缩部分辅助治疗;患者担心医院为控制成本,刻意缩减检查、用药,不愿收治花费高、预后差的老年重症病人,出现轻症愿意收、重症想推诿的嫌贫爱富现象,看病时担心治疗标准打折扣。

支持医保付费改革的业内人士则认为,过去粗放式按项目付费催生大量医疗资源浪费,医保基金收支缺口逐年扩大,长期难以为继。DRG/DIP是全国统一推行的规范化付费模式,倒逼医院优化诊疗流程、规范收费,减少过度医疗,从长远来看能够稳定医保基金,持续降低群众整体就医负担,只要规范落实特殊病例兜底政策,不会影响正常救治。

事件持续发酵后,多地医保局陆续出台优化补充细则,提高高龄、多重并发症、手术危重病例的定额补偿标准,明确出台追责条款,严禁医院推诿拒收危重患者,开通群众投诉渠道。但长期形成的科室亏损压力、患者内心的顾虑很难快速消除,不少医生依旧对复杂病例收治心存顾虑,患者就医时仍会担忧医院缩减诊疗服务。

说到底,制度优化不等于能立刻化解医患双方的现实顾虑。DRG/DIP改革是医保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大众能够理解管控过度医疗、守护医保基金的必要性,却难以接受医院因定额压力缩减合理治疗、医护长期承担亏损。想要平衡医保、医院、患者三方权益,医保部门需要持续动态调整病种付费标准,加大重症病例补贴力度,强化医院收治约束监管;医疗机构也要优化内部成本管理,合理调配收支,同时大众应当客观区分“规范精简诊疗”和“刻意缩减必要治疗”,理性看待医保付费改革的长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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