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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平塘,一已婚女子看上了闺蜜的帅气儿子,她假装媒人给他介绍女朋友,自己却偷偷跟

贵州平塘,一已婚女子看上了闺蜜的帅气儿子,她假装媒人给他介绍女朋友,自己却偷偷跟他去酒店开房,多次发生关系,并趁机索要3万多元。事情暴露后,闺蜜儿子发现对方不是单身,早已结婚后,心里受到重创,不顾对方苦苦哀求,当场把女子给告了,结果女子不仅被罚了钱,还判了刑。

这哪是红娘牵线。

三十多岁、已婚已育的吴某某,看上闺蜜二十出头的儿子小王。她没直接下手,而是注册小号编了个“自幼被送养的双胞胎妹妹潘某”。一边当媒人给闺蜜推荐“好姑娘”,一边用另一个微信号跟小王谈起了恋爱。

2025年6月到10月,半年时间,贵州、浙江多地开房发生关系。同时以买手机、交抚养费、考驾照为由要了三万多。

事情败露的方式也够戏剧化。2025年10月8日,小王带“潘某”去杭州见亲友,被当场认出就是吴某某本人。她死不承认,狡辩说“姐姐吴某某在湖北打工”。小王查了酒店开房记录,每次同住的登记姓名全是吴某某。亲友补上最后一刀:这女人早就结婚,两个孩子都生了。

2025年10月14日报案。吴某某退赔三万五左右取得谅解。2026年5月27日,法院判了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罚了钱。

诈骗金额三万多,按刑法属于“数额较大”,三年以下的量刑档次。认罪认罚加退赔谅解,缓刑是常规操作。法律层面没什么争议,该判的判了,该罚的罚了。

但这件事真正让人心里发寒的地方,跟钱没关系。

一个已婚已育的女人,盯上闺蜜的儿子,用半年时间骗感情、骗身体、骗钱。这比电信诈骗狠多了。骗子隔着屏幕你还能骂一句“杀猪盘”。这个就坐在对面跟你吃饭,叫你“阿姨”,拿你当亲人。你毫无防备,把儿子微信交出去了。你亲手把儿子推进了陷阱。

“熟人”这两个字,在这件事里成了最致命的武器。

“杀猪盘”骗的是陌生人的钱,这种骗局毁的是人对关系的信任。小王受到的打击比丢了三万块钱严重一百倍。当你发现跟你上床半年的女朋友,是你妈的好闺蜜假扮的,以后还敢相信谁?你妈介绍的下一个姑娘,还敢信吗?

2024年贵州三都县就有一起类似案件,一名男子冒充媒人,以给人家儿子介绍对象为由,骗了11万5千元。平塘本地2024年也发生过一起婚恋诈骗,嫌疑人赵某春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已婚事实与人恋爱,多次编造理由索要钱财。这些骗局的共同点是熟人作案,都利用了“我认识他,靠谱”这个心理。“熟人”这张牌打出去,警惕心自动下降一半。

有句老话叫“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吴某某跟黄女士是工友、是同乡,平时以姐妹相称。黄女士觉得“自己人”信得过,结果正是这个“自己人”把她儿子毁了。

这件事有个细节特别讽刺。小王报案后吴某某全额退赔取得了谅解。钱是退了,但小王心里那个坑怎么填?被一个比你大十几岁、有两个孩子的已婚女人当猴耍了半年,这种屈辱感不是三万五能抹掉的。法律可以判缓刑,心理上的创伤没有缓刑。

类似的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广东阳山一个姓林的女子,一人分饰两角骗了12万,判了三年缓刑四年。江西吉水一个已婚女子冒充侄女跟人网恋,骗了20多万。这种“既当媒人又当恋人”的套路,早就是婚恋诈骗里的经典剧本。

在我看来,这件事最该被讨论的不是诈骗金额够不够判刑,而是我们对“熟人社会”的迷信该醒醒了。总以为认识的人就不会害你,亲戚朋友介绍的就靠谱。但现实是,熟人作案的成本更低、隐蔽性更强、伤害更大。“熟人”这两个字从来不是安全牌,它只是一张让人放松警惕的通行证。

吴某某被判了缓刑,不用坐牢。但小王这辈子估计再也不敢相信“阿姨给你介绍个对象”这句话了。那个坐在你家沙发上跟你妈拉家常的“好姐妹”,微信里可能正跟你聊得火热。信任这东西,建起来要几年,毁掉只需要一次背叛。

(综合检察日报、光明网、贵州长安网等多家媒体2026年7月12日至13日报道)

评论列表

以毒攻毒。
以毒攻毒。 5
2026-07-15 09:40
为什么咱碰不到这等好事?单身🐶

杜甫 回复 07-15 10:01
你确定家里有没有镜子

以毒攻毒。 回复 杜甫 07-15 13:50
你撒泡尿照照就行了![呲牙笑]

静坐常思己过
静坐常思己过 3
2026-07-15 13:45
白白搞了那么久还想怎么样?
明天会更好
明天会更好 3
2026-07-15 14:41
这女的真骚,
姐夫
姐夫 3
2026-07-15 11:53
所以说防火防盗防闺蜜
焱森
焱森 2
2026-07-15 12:53
男的没有半点责任?是女的强奸?
用户18xxx80
用户18xxx80 2
2026-07-15 15:23
一个故事,还有几个版本?
e0b00af6
e0b00af6 1
2026-07-15 12:08
[玫瑰][玫瑰][玫瑰][并不简单][并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