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美女驾驶豪车出游落难,手机、钱包全丢,身无分文,路边拦车求助,包女士看到后借了600元给对方。对方承诺到地方后一定还钱,没想到事后彻底失联,但最终还是没逃过法网恢恢。
包女士像往常一样驾驶汽车,当她路过一个加气站时,远远看到路边有一位衣着光鲜的女子在路旁挥手拦车,身旁还停着一辆奔驰,表情十分迫切与着急,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包女士看到她如此急迫,内心在想她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或是急事,想要其他人的帮助。
善良的包女士便将车停在女子身旁,询问对方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尽可能给予对方帮助。
女子看到包女士内心一喜,将自己的情况告诉给了包女士。
她本是一名游客,带着家人从外地前往大庆,然而路途中不小心将自己的钱包与手机遗失,各类证件与现金全在钱包里面,现在自己身无分文,车也没有多少油了,没办法继续行驶被困在这个地方了。
女子讲清楚自己的遭遇后,希望包女士给予帮助,只需要借给她600元,让她可以加满油安全行驶到大庆,后续会办好所有证件,将钱还给包女士。
面对女子的请求,包女士内心存有疑虑,担心对方会不会借完钱不还了,但看到女子脸上十分急迫的表情,而且女子身着光鲜亮丽,还开着豪车,心想对方不会因为几百元钱骗自己,再加上女子的说辞,最终打动了包女士。
当听到包女士愿意帮助自己,女子的表情由急迫转变为安心,并向包女士承诺一定会还钱。
此时,女子拿出了一部儿童手机向包女士出示了收款码,包女士给女子转了钱,之后女子给包女士留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方便到时把钱还给包女士。
当包女士看到对方手机号后5位为88888时,更相信对方是一位有钱人落了难,到时候对方一定会还钱。
女子拿到钱以后驾车离开,包女士到家后,添加了对方联系方式,一直没有通过,包女士想着有可能对方还没到地方处理完事情,于是又等了几天,然而却始终没有回应。
包女士内心开始不安,拨打了女子电话,却依然联系不上女子,怀疑自己被骗了。
600元说多也不多,本不至于惊动民警,但想着女子行骗的对象不止是自己,为了避免他人上当受骗,最终选择了报警。
民警通过包女士转账记录查询女子账户情况,当天账号收到了多笔小额转账,由此能够看出被骗的不止包女士一人。
民警通过大量的排查发现诈骗团伙共三人,其中两人是包女士在呼伦贝尔遇到的女子与家人,另外一人是负责转移财产。
最终,民警锁定了车牌为皖A的奔驰,于牙克石市抓到了女子刘某与同车的张某,同时还在安徽抓到了刘某某。
通过审讯了解到,三人是流窜于全国各地实施小额诈骗的团伙,通过打造有钱人的人设,利用人们同情心实施诈骗,通常情况下人们对于落难的人都会施予援手,再加上有钱人的人设,向路人借几百块钱就变得十分容易。
其中,刘某与张某实施诈骗,刘某某负责转移财产,避免被抓之后追查到资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包女士被刘某诈骗600元,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3000元),可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刘某三人诈骗的不止包女士一人,多起案件累加后超过3000元,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民警可对刘某三人先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刘某三人的处罚到底适用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何种情况,需要民警调查确定最终诈骗金额,再明确处罚区间。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帮助他人是一种传统美德,但也要注意避免他人利用这一点实施诈骗,不要以外表评价一个人是好是坏,遇到包女士的情况时要多留一个心眼,多与对方交流,了解对方具体情况,当感觉存在异常现象时,可选择报警处理,从而避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