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冲动杀人,是一场预谋了11天的处决。
1. 故意杀人罪,几乎没有争议。 跟踪踩点11天、32寸行李箱、带铁钉的木棍、假扮快递员进门——这些工具和行为链条,证明嫌疑人有明确的杀人计划和准备。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预谋杀人、手段残忍、杀害亲密关系对象,都是加重情节。
2. 受害人在清醒状态下至少两次求饶,嫌疑人190cm对165cm,力量完全悬殊,仍然扼颈致死。这是在对方求饶时持续完成杀戮。这种情节,法官在量刑时不会轻看。
3. 清理现场、骗走表姐、试图移尸伪造不在场假象、把手机扔河里——每一步都在证明:他知道自己在犯罪,他在试图逃脱。没有自首、没有悔意、没有停手。
4. 恋爱期间的控制行为,是暴力的前置信号。 "每日视频8次""任何时间必须接听""你只不过是长得漂亮"——这不是爱,是占有欲的暴力表现。很多恶性案件回头看,控制欲都是最早亮起的红灯。
5. 雯雯母亲明确表示不会出具任何谅解材料。在司法实践中,赔偿谅解是被告人争取从轻的重要筹码。没有谅解,加上预谋、残忍、无自首,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极高。
在悲剧发生前,法律能做的事很少。它只能在一个女孩被掐死之后,决定让那个掐她的人付出什么代价。
我希望这个代价足够重。
这不是冲动杀人,是一场预谋了11天的处决。 1. 故意杀人罪,几乎没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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