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60斤的大狗,扑倒老人,人没了。家属找上门,开口要10万。狗主人两手一摊,梗着脖子:“一分没有。”
他觉得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理由很硬气:“我家狗没咬人,就是轻轻碰了一下。他自己身体不好,凭什么赖我?”
家属没再多说一句话,转身把诉状递上了法庭。
开庭那天,狗主人坐在被告席上,身子靠着椅背,一脸“跟我没关系”。他盘算着,一口咬死“没咬人”,这事儿就大不到哪去。
法官宣判。
“……判处被告,一次性赔偿40余万元。”
空气凝固了。狗主人前一秒还松垮垮的身体,猛地弹直了,他从椅子上噌地站起来,指着前面,嘴巴张了好几下,一个字没说出来。
他急了,开始抢话:“不是!他年纪大了!身体本来就不好!怎么能全怪我的狗?”
法官抬眼皮看了他一眼,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锤子砸在桌上:“你的狗,扑倒了路人,这是直接原因。受害人身体好不好,不是你不用牵绳的借口,更不是你推卸责任的理由。”
全场安静。
他整个人像被抽走了骨头,瘫回了椅子上。
从一开始家属要的10万,到法院判的40多万。这中间差的30万,到底是什么?是狗主人一开始的傲慢,还是法律给所有人上的,一堂关于“责任”的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