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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有个做坚果生意的老板,姓什么就不提了,反正挺冤的。他进了90吨夏威夷果,

广西桂林有个做坚果生意的老板,姓什么就不提了,反正挺冤的。他进了90吨夏威夷果,货值450万,正儿八经从国外运进来,检疫、报关、交税,所有通关手续一张纸不少。本想着拉到内地批发市场,行情好的话能赚上一大笔,结果货还在路上呢,被警方截住了。

警方当时怀疑是走私,扣车查货,折腾了好几天。查来查去发现人家手续齐全,进关记录干干净净,根本不是走私。按说查清了就该放行吧?结果没放,直接移交给市监局了。市监局那边收到这批货,翻来翻去找不到货主名字——问题出在公函上,写得比较笼统,没把老板的个人姓名列上去,只写了个公司简称还是啥的,反正不明确。市监局也没想着再核实一下,转头就认定这批货是“无主货物”,走流程拍卖了。90吨夏威夷果,市场价450万的东西,100万就出手了,跟白菜价似的。

老板听到消息的时候人都傻了。他跑去找市监局说明情况,手里捏着进口合同、付汇水单、报关单,上面白纸黑字都是他的名字。工作人员瞅了一眼,说公函上没你名字,我们不认。老板又跑去找警方,警方说我们查完移交了,后面不归我们管。两边踢皮球,踢得比国足还溜。

这老板后来东奔西跑大半年,申诉材料攒了一摞,信访去了,律师也请了,结果呢?东西拍了,钱花了,货没了,亏了三百多万不说,还倒贴一堆维权成本。他坐在出租屋里跟我一个做贸易的朋友喝酒,喝着喝着拍桌子:“我那批果每一颗我都尝过,品质好得很,进价就快五块钱一斤了,他们一百万拍走,连本钱都不够。”

我听了这事心里头堵得厉害。咱们先别急着骂谁坏,往细了想,这事儿可怕在哪儿?可怕在它合理合法地把你弄死了。每一步都有依据:警方查走私是职权,移交是程序,市监局拍卖“无主货物”也有规章可循。但合在一起,就把一个手续齐全的合法商人推下了悬崖。你说哪一步出错了?好像都没大错。你说哪一步能改进?到处都能改进——公函写清楚点、移交前核实下、拍卖前公告做足点,哪怕打一个电话呢。偏偏就没人愿意多花五分钟。

我自个儿琢磨着,这里头有个很要命的逻辑:公函上没写名字,所以货没主——这跟“地上捡的钱归我”有什么区别?人家合同、付款、报关都是实名,关单一拉出来明明白白,怎么就因为一纸移交公函上的疏漏,能把所有权给抹了?这不是行政流程的问题,这是对财产权的蔑视。你要说市监局不知道有货主,那他们拍卖公告总要发的吧?如果发了,老板没看到那是他的疏忽;可压根没通知到位,或者公告走过场,那这拍卖的合法性就要打问号。

更让人憋屈的是维权成本。三百多万的损失,老板请律师、跑部门、复印材料、交通食宿,又砸进去好几万。普通老百姓面对这种行政机器,别说翻盘了,光是搞清楚该找哪个科室都够跑断腿。哪怕最后赢了,人家把差价补给你,你中间这两年搭进去的时间、精力、错过的生意机会,谁来赔?投诉无门的感觉,比亏钱还磨人。

这事儿传开以后,有人开玩笑说夏威夷果成了“夏威夷劫”,我笑不出来。经商的人最怕什么?不怕市场波动,不怕竞争对手,怕的是你老老实实按规则走,规则转过身来咬你一口,你还找不到牙印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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