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执行!退役军人迎来国家级新规,都有哪些福利?
8月1日起,我国首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行政法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将在全国统一施行。该条例以国务院令第840号公布,打破此前各地政策执行尺度不一的现状,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从部门指导性要求升级为刚性法定保障,覆盖职业发展全周期,并配套明确追责机制确保政策落地。
条例明确四项核心法定权益:一是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除退役初期免费技能培训与生活补助外,退役军人在岗提升、失业转岗均可按规定享受免费培训或对应补贴;二是公职招录统一放宽年龄、学历条件,设置专属定向招录岗位,服役经历直接折算为基层工作经历;三是创业扶持全链条升级,可申请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享受三年定额税费减免,政府所属创业园区优先提供场地并可减免租金;四是军龄全额计算为工龄,与现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核算,对应带薪年假、薪资定级、劳动保障等全部相关权益。
新规与现有医疗优先、住房保障、交通文旅减免等原有优待叠加生效,互不替代。条例专设法律责任章节,对主管部门失职、用人单位拒不落实政策、个人骗取待遇等行为明确处罚标准。退役军人可通过属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本地细则,办理业务全程走官方渠道,警惕中介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