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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清德子弟兵林宜瑾诈领助理费1412万!一审判刑7年 犯案长达16年 民进党立委

赖清德子弟兵林宜瑾诈领助理费1412万!一审判刑7年 犯案长达16年
民进党立委林宜瑾被控于担任台南县市议员及立法委员期间,以人头助理、低薪高报等方式诈领公费助理费1412万7388元新台币,台南地院今判处林宜瑾有期徒刑7年、褫夺公权4年,犯罪所得依法没收,全案仍可上诉。
台南地检署调查,林宜瑾自2009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1日,历任台南县议会第16届议员、台南县市合并后台南市议会第1至3届议员,以及第10、11届立委,涉嫌利用职务机会,以不实助理名册及薪资资料申请公费助理费。
检方统计,林宜瑾在台南县议员任内涉诈领72万7368元、台南市议员任内805万3052元、立委任内534万6968元,合计1412万7388元。检方查出,涉案方式包括将非公费助理虚报为公费助理、低薪高报,以及以挂名助理申报相关资料,款项则用于服务处及个人支出。
台南地检署于2024年8月21日搜索林宜瑾位于台北办公室及台南服务处,讯后谕知1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