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国将强制执行关于退休返聘及超龄员工(男60岁、女60岁以上,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以上)的新规。
有人听完犯嘀咕:退休了再干几年活,用得着这么大动静?
但仔细算算人头就明白了,将近一亿人,相当于十个人里就有一个退了休还在干活。
这个群体的处境一直很拧巴。活还在干,班还在加,夜还在熬,但法律上查无此人,完全就是社会中的“透明人”。
这群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被默认踢出了“劳动者”的范畴,劳动法管不着,劳动合同法也够不上。
其实企业签的“劳务协议”,其实就是一张免责声明:工资怎么定、加班怎么算、受伤怎么办,通通没有答案。
然而之前的情况是,一个人干了一辈子活,老了继续干活,却没有相对应的法律来保护。
不过等到2026年7月1日,这个局面翻篇了。
五部门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核心思路就一句话:一个人的劳动应不应该被保护,跟他的年龄无关,只跟他在劳动这个事实有关。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林嘉的点评一针见血,说这是“打破了‘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社会保险挂钩’的固有认知”。
新规里规定的事情,条条都打在过去的漏洞上。签合同不再是一张废纸,协议里该写的一样不能少,十项内容少一条,劳动监察就找上门。
干了活就得拿钱,报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纪大不是被压价的理由,加班不再免费,过去那种把老人当廉价劳动力连轴转的做派,自此有了说法。
最实在的是工伤保险这一条,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个人不出钱,在岗位上受了伤,走认定流程,该赔的赔,该报的报,老人不用自己扛。
养老保险也有了出口,需延长缴费的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经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代缴,已享受原有待遇的不受影响。
现在对于退休后再工作的人来说,有争议也有地方说理了。
劳动报酬、休假、安全卫生、工伤这几类事,可以申请调解或仲裁,对裁决不服还能上法院。拖欠工资、拒赔工伤,以前维权无门的事情,现在有了明确的处理渠道。
有人担心企业会不会嫌成本高就不招超龄的人了。
人社部在解读中说得很实在:制定这部规定的考虑之一,就是统筹考虑劳动者权益和用人单位成本,把该扛的责任扛起来,不推高用工门槛。
说白了,该给的保障给到位,但不给企业加额外负担。
这部规定真正值钱的地方,在于它替一群不太会为自己发声的人说了话。
8700万超龄劳动者,他们不懂法律术语,不太上网诉苦,只知道活还得干,日子还得过,但法律规定他们干了活就该有说法。
一个人年轻时出力被看见,老了继续出力也该被看见,这既是劳动制度的进步,也是社会良心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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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6.6.29|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文mmo
编辑|史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