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县63岁的向大爷,家里条件一般,退休之后不想在家闲着,想多赚点钱补贴家用,找了一份小区保安工作,每月工资1800块。
入职时公司流程走得很完整,当场和他签订劳务合同,用工时间写得清清楚楚,从头到尾没人跟大爷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受《劳动法》保护。
上岗之后大爷干活一点不含糊,每天准时到岗站岗、园区巡逻,从不迟到旷工,分内工作全部做好,从来没给公司添过一点麻烦。
可合同还没到期,公司没有任何预兆,随便找个理由就把他辞退,一分钱补偿金都不愿意给。
大爷又委屈又生气,合同盖着公司公章,自己工作也没出错,凭什么说赶走就赶走?他本以为法律能给自己一个公道,拿着合同去申请劳动仲裁,工作人员直接不予受理,理由直白又扎心:年满60岁,不在劳动法保护范围。
不甘心的大爷整理好所有证据,起诉用工公司,想要3800元赔偿。法院审理后,直接驳回大爷全部诉求。判决理由很清楚:向大爷已满退休年龄,双方属于劳务关系,不享受劳动相关保护;这份劳务合同里,没有约定单方面辞退要给补偿,企业不用赔钱。
一直以来,像向大爷这样的超龄务工者,很难被传统劳动法律覆盖。保安、保洁、后勤这类岗位,大半都是五六十岁的长辈。不少小微企业招人时不嫌年纪大,脏活累活全都安排,等到不需要人手,就拿年龄当借口随意开除,不用承担补偿金、社保、加班费,最后吃亏的只有底层打工人。
网友看到后评论说:我今年58,干小区保安,看完心里凉透了。我们这个年纪出来上班,就想挣点零花钱,结果用人单位说开就开,想维权都没地方说理。
也有的网友说:部分企业招人的时候不嫌老人年纪大,有用的时候使劲使唤,不用了直接赶走,好处全让公司占了,超龄打工的人实在吃亏。
还有的网友说:现在保洁保安全爱招五六十岁老人,就是摸清咱们不懂法律,知道以前超龄不受劳动法保护,辞退不用赔钱,真的很不公平。
更有网友表示: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只差两个字,保障天差地别,老年人找工作一定要问清楚合同类型,别稀里糊涂签字吃亏。
客观来讲,按照过去的法律条文,这份判决没有问题,但结合普通人的现实生活,实在很难让人接受。简单一条年龄分界线,完全忽略了无数老人迫于生计外出打工的难处。
这些六十岁以上的长辈,大多不是家境优渥可以安心养老,只能出门打工谋生。每天遵守公司制度、按时打卡,干着和年轻人一样的体力活,本质就是实打实的务工。
不少小微企业明明知道对方超龄还主动招聘,享受廉价劳动力带来的便利,一旦发生辞退纠纷,就拿年龄当免责借口,所有损失和风险全部让老年人承担。
大部分年纪大的务工者文化程度不高,根本分不清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巨大区别,企业招工也不会主动告知里面的法律漏洞,等到被无故辞退、权益受损,才发现手里的合同根本保护不了自己。
好在政策有新调整,人社部等五部门出台新规,7月1日《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实施。
往后超龄打工人的薪资、工伤、无故辞退补偿都会有明确制度兜底,终于开始重视这个庞大群体的难处,不再让老人一味付出却没有任何保障。
国家一直提倡老有所养、老有所为,鼓励身体硬朗的老人出门增收,相应的权益保障必须同步跟上。不能一边鼓励老年人就业,一边堵死他们的维权渠道。
法律不能只死板依靠年龄划分保护范围,更要看见普通人谋生的不易,兼顾情理和公平,给每一个靠双手赚钱的中老年人撑起保护伞,勤恳付出的劳动者不该落得一无所有。
年龄从来不该成为劳动者维权路上的一堵高墙,付出劳动的人,理应获得对等的保障与尊重。
素材来源:豫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