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 6月29日报道,陕西,一女子身材娇小,长得也好看,但她的丈夫非常暴力,总是家暴她,有次,女子被打得十分严重,丈夫舍不得花钱,不带她去大医院,还把尚有气息的女子从崖上扔了下去,谎称女子是“跳崖自杀”逃脱罪责!
半小时的监控里,一个女人被反复拖拽、扇巴掌、脚踩头,七个小时没人把她送去大医院,最后她被扔下十几米高的土崖。地点在陕西,时间是2024年12月24日。
早上9点11分到9点45分,监控清清楚楚。张某恶行昭彰,先是推搡苗苗,继而撕扯其头发,对头部又打又踩,竟还抓起苗苗的头,狠狠撞向水泥墩,其行径令人发指。仅仅不到35分钟的短暂时光,那人便颓然倒地,如折翼之鸟般,瞬间静止不动,生命的活力戛然而止。
他没有叫120,而是把昏迷的妻子抱上车。途中,一行人前往咸阳的一家医院。经急诊检查,患者瞳孔已然散大,情况危急,医生断言必须即刻转院治疗。张某拒绝了,他后来在庭上说,去大医院要花很多钱,他没钱。
接着就是七小时的兜圈子,一路从西安往永寿县方向开。他给家里打电话,让准备酒精、纱布、生理盐水、理发推子,又在永寿县城接了三姐,一起往家走。
回到家,他摸了下鼻息,误以为没气了。而后,将尚有气息之人扛起,无情地抛向路边那深达十几米的土崖。其状之惨烈,令人不忍直视。经法医鉴定,死者死因系高坠所致。此次高坠致使其头部、胸腹部多个脏器遭受严重损伤,最终导致死亡。她被扔下去之前,还活着。她父亲反复念叨一句话,我女儿当时没有死,是他扔进沟里摔死的。
扔完人,张某又带着父亲、姐姐上门去了岳父家。我坐在老人跟前,他急切催促道:“快把人叫回来,咱们即刻就去办离婚。”谈罢离婚事宜出门后,他即刻与家人串通口供,旋即报警称,苗苗坠崖自尽。如此行径,令人心寒。警方问家属时,岳父提了一句,他们上午还来家里说要离婚。谎言当场穿帮,人被控制。
她怎么被逼到这一步的?相亲认识,认识两个月左右订婚,生了两个儿子。家暴从坐月子开始。每回打完,写保证书,下跪道歉,说改,转头又动手。轻伤变成重手,从巴掌到用脚踩头,恶性循环像陷阱。
她不是没求救。2024年6月,她给朋友发过求救,说刀抵在喉咙。更多人把事当成拌嘴吗?有人劝她忍一忍吗?到了8月20日晚,她把满腿满臂的青紫拍给亲属,当晚7点拨打了110。9月27日,医院诊断她焦虑、抑郁、恐惧。还有一次,她被强行带去深山,车门反锁,手机没信号,她在录音里发抖着求,能不能把我关进局子,那里至少安全。现实回馈于她的,并非温情回应,而是一连串冰冷刻板的流程。它们似无形枷锁,将她困于机械运转之中,让期待化作泡影。
离开是她唯一的念头。她至少两次起诉离婚。一次在9月,劝说之下撤回。11月6日她再次起诉,12月11日,法院判决驳回,理由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从起诉到驳回,一个月零5天。从驳回到被杀,十三天。
判决落定后,她悄然隐匿,于西安周边的一个村落租屋而居。她守口如瓶,未向张某透露分毫自己的栖身之所。12月22日,张某从她的收件信息找到了住处。那天夜里,她给亲戚回了一句,他们叫我回来看娃,今早差点被掐死。两天后,她就不在了。
案子在2026年5月26日开庭,地点在永寿县法院,整场四个半小时。庭审之上,张某断然否认存在长期家暴行为。其坚称从未实施家暴,仅表示在婚姻初始阶段,与对方存有一些细微龃龉而已。谈及将人扔下土崖一事,他称当时以为那人已然逝去。 其言辞之间,似将这等骇事以“误判生死”轻轻带过,真实动机,或还藏在那隐晦深处。为什么报假警说自杀,他说,害怕了。
庭审现场,公诉方出示监控视频,画面清晰详尽。其中,苗苗遭受暴力侵害的场景令人痛心,拳打脚、踩踏等恶行在二十余处画面中展露无遗。家属的代理律师说,见面不到几十秒就开始下手,这种打法,任何人都知道是在要人命。
问题在于,报警有用吗?有没有人及时提醒她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判决书上的那些术语,挡得住拳头吗?不少地方有“第一次起诉多不判离”的做法,原意是给婚姻一次缓冲。可当这层缓冲变成绳索,勒住的往往是更弱的那一方。
更值留意的是,苗苗多次发出求助之声,社会能给予其支撑的着力点究竟何在?朋友说别把小事闹大,家人劝两口子好好过,机构要求“证据链完整”,等到证据齐全,命也没了。如果当初判离,会不会是另一条路?如果那次110之后有更多跟进,会不会不一样?
信息来源:《痛心!触目惊心!陕西女子被家暴九年,报警称“把我关进去都行”被拒,法院以照片“不够认定家暴”驳回离婚,换城搬家后仍被丈夫找到,殴打昏迷被扔下土崖...》观察者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