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报道的这起杭州职场纠纷,直接把打工人和老板之间的体面撕了个干干净净:22岁女员工面试时还是单身,入职13天就递上婚假单,顺带肚子里还揣了个娃。
涉事女生任职的是当地一家车企销售助理岗位,固定月薪七千,面试沟通全程企业没有主动询问她短期婚恋、备孕相关计划,她也没有主动提及等待offer期间完成的领证与怀孕事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环节里,入职登记表也没有设置必须填报婚育现状的强制栏目,这件事也成了后续双方各执一词的关键分歧点。
当事人回忆,提交婚假申请的前一天还在正常完成客户对接、信息整理等基础工作,没有收到任何直属领导提出的工作能力不达标、出勤不合规的书面提醒,婚假申请只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走正常流程提交,完全没料到会引来企业集中劝退。
企业给出的回应和当事人的说辞形成完全相反的两套逻辑,企业对外表示劝退、关停办公权限都和结婚怀孕没有关联,真实原因是这名员工试用期内多次出现迟到情况,对于产品专业知识掌握速度缓慢,日常工作产出达不到该岗位基础录用标准。
关停门禁账号只是双方协商离职阶段的常规管控操作,八天时间里员工没有提交任何书面请假材料,连续缺席工位属于明确旷工行为,依照内部员工管理条例做出辞退处置完全合规,企业甚至提出过小额补偿方案,但当事人始终没有接受协商方案。
不少关注这件事的网友留意到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市面上多数普通岗位招聘环节里,婚育状况本身并不属于和履职能力直接挂钩的必要信息,现行劳动相关法规也明确婚姻、怀孕情况属于公民个人隐私范畴,用人单位无权强制求职者主动报备,单纯隐瞒婚育事实一般无法构成劳动合同订立环节的欺诈行为,多地同类劳动仲裁判例里,仅凭员工入职前未说明已婚怀孕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大多会被判定为违法辞退,企业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可企业经营者群体也有着无法忽视的现实难处,中小企业招聘新人本身要承担招聘渠道费用、新人岗前培训人力成本、岗位空档期营收损耗多重开支,原本计划培养新人稳定开展工作,短短十几天就要面对员工休婚假、后续接连产生产检假、产假、哺乳假的连锁休假需求,岗位空缺只能临时安排老员工分摊工作或是紧急重新招人,叠加社保持续缴纳的固定支出,短时间内用工成本会出现明显上浮,不少小微企业主坦言遇到同类情况很难做到心态平和。
过往多地出现过情节相近的劳动纠纷判例,有孕期女职工被企业拦在公司门外、注销办公账号无法正常出勤,企业事后以旷工为由辞退,仲裁机构和法院审理时会区分员工无法到岗的根本诱因,如果是企业单方面切断通行、办公渠道导致员工无法打卡上班,这类缺勤记录不会被认定为有效旷工事实,企业以此出具的辞退通知会被判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但也存在少数特殊判例,若员工试用期内长期无法完成基础工作、频繁无正当理由缺勤,即便处于孕期,企业也能凭借完整考核记录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也让这次杭州事件的仲裁走向变得充满不确定性。
网络上两种对立观点的争执还在持续发酵,支持女生的群体普遍吐槽当下职场隐性婚育歧视现象普遍,不少女性求职者面试都会被直白询问婚恋生子计划,一旦透露短期内有生育打算,大概率会直接失去录用机会,很多育龄女性选择不主动说明婚育情况,本质是出于自保,企业直接封锁工作权限逼退员工,本质是在用变相手段规避女职工三期法定保障权益。
站在企业一方发声的网友则认为求职者存在信息差带来的不公平,等待录用的两个月里完成全部婚育流程,入职立刻申请婚假,很难不让企业产生刻意占用假期福利的观感,这种行为消耗企业资源,也会让后续更多育龄女性求职时遭遇更严苛的入职审核,反而加剧整体女性就业环境的收紧。
整件事没有绝对清晰的对错分界,法律划定了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可随意辞退的底线,却没有细化求职者等待offer期间婚育状态变更后,双方各自需要履行的告知义务,企业用工成本压力、女性平等就业权益之间的平衡难题,在这起短短十三天就爆发矛盾的纠纷里暴露得一览无余。
目前劳动仲裁还未出具最终裁决,双方提交的考勤记录、沟通聊天记录、岗位考核材料都会成为判定核心依据,最终结果也会给同类职场婚育纠纷提供新的参考方向。
如果你身处职场,或是经营着小微企业,面对这种面试单身、等待录用期间结婚怀孕,入职短时间申请婚假的情况,你更偏向理解员工的隐私权益,还是共情企业的用工压力?不妨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