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子哺乳期上门给客户按摩,为了多赚点奶粉钱,就打起了歪主意,给客户额外提供了特殊服务,不到 1 个月便赚了 26760 元,谁知事情暴露,女子被抓后这些钱全被没收,女子觉得不合理,因为里面有一部分是按摩的正常收费,于是起诉了。
2023 年 4 月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当事人崔某是个 31 岁的年轻妈妈,事发时刚生完孩子没多久,正处在哺乳期。
家里奶粉、尿布、房租水电样样要花钱,她没什么高学历,也拿不出本钱开实体店,思来想去,就凭着以前学的按摩手艺,干起了上门按摩的活。
不用租门面、不用雇人,手机上接接单,背个工具包就能上门,时间还灵活,能兼顾家里嗷嗷待哺的孩子,怎么看都是个靠谱的营生。
刚开始那几天,崔某确实干得规规矩矩,按肩、推背、放松肌肉,全是正经手艺,一次收个两三百块,虽然累得胳膊酸,但赚的都是踏实钱。
可干着干着她就发现,不少男客户会旁敲侧击问有没有 “额外服务”,开的价比正经按摩高出一大截。
看着怀里的孩子,想着每月紧巴巴的开销,她心里那道防线慢慢就松了,觉得反正都是上门服务,多做一项就能多赚不少,来钱比纯按摩快多了。
就这么着,她开始打起了 “混合经营” 的算盘:对外宣传的是正规上门按摩,私底下只要客户提要求,就顺手把特殊服务也搭上。
她也没搞什么分开定价、分开收款,不管是正经按摩还是加项服务,钱都一笔转进同一个账户,连个正经账本都没记,反正钱到了自己口袋里就行。
就这么干了不到一个月,她算了算账,居然实打实赚了 26760 块,比老老实实做按摩收入翻了好几倍,心里还暗自得意,觉得自己找着了赚钱的捷径。
可她忘了老话常说的,纸里从来包不住火。
她这生意刚红火没几天,警方在查办另一起涉黄案子的时候,从一个客户的手机转账记录里发现了不对劲 —— 转账备注里明明白白写着 “按摩加服务”,金额也比普通市场的按摩价高出不少。
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警方很快就锁定了崔某,又陆续找到了好几个找她做过服务的客户,询问笔录、转账流水一一对上,证据链钉得死死的,她想抵赖都没地方抵赖。
很快警方就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了处罚:行政拘留 14 天,罚款 1000 元,同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26760 元。
考虑到她还在哺乳期,孩子不满一周岁,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拘留决定暂不执行,可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半分都没减免。
这下崔某彻底懵了。拘留不用进去蹲她是松了口气,可两万多块钱全被没收,她怎么想怎么觉得亏。
在她看来,自己每次上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做正经按摩,特殊服务只是一小会儿的 “加项”,凭什么把所有的钱都算成违法所得?那些按肩揉背的钱,都是她凭手艺凭力气赚的辛苦钱,凭什么说没收就没收?
越想越不服气的崔某,干脆一纸诉状把办案机关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没收全部所得的处罚,把属于正经按摩的钱还给她。
法庭上她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我有正规按摩的部分,不能全算违法的。”
可等法官问她,能不能拿出证据证明哪一笔钱对应正经按摩、哪一笔对应特殊服务,每一次服务的正规部分收了多少、特殊部分收了多少的时候,她直接哑口无言了。
毕竟她从一开始就没把两种服务分开算,既没有单独的定价标准,也没有分开的收款渠道,连自己都说不清两万多块里,到底多少是干净的,多少是沾了灰的。
更关键的是,警方最初询问的时候,她自己已经承认了这些收入都和违法服务相关,到了法庭上为了保住钱又改口说有合法收入,这种前后不一的说法,法院根本没法采信。
最终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崔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了原来的处罚决定。
法院的理由说得很直白:当合法服务和违法服务混在一起经营,当事人自己都无法区分、也无法举证证明合法收入的具体数额时,法律上就会将全部收入认定为违法所得,全额追缴。
说白了,你自己把清水和浑水搅成了一锅粥,就别怪别人把整锅都倒掉。
可能有人会觉得,是不是有点太严了?其实这还真不是针对谁,法律上的逻辑很简单:如果允许大家打着 “正规服务” 的幌子掺违法项目,出事了就拿 “大部分是合法的” 当挡箭牌,那涉黄服务岂不是都能套个按摩、养生的壳子钻空子?真要是那样,反倒成了给违法行为留了退路。
而且这事也给不少打擦边球的人提了个醒:别总打着 “合法经营” 的名义掺私货,算盘打得噼啪响,既想赚正经生意的安稳钱,又想赚违法的快钱,好处全占、风险全躲。
真等出事的时候,你拿不出证据把两者掰开,就得承担全部的后果。
说起来崔某也是为了孩子、为了生计,初衷听起来让人心软,但可怜归可怜,法律的红线从来不会因为生活难就往后退。
想赚钱、想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没错,可路得走正的,靠耍小聪明踩红线赚的钱,早晚都要连本带利吐出来,最后钱没赚到,还留下了违法记录,以后找工作、做生意都受影响,反倒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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