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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王奶奶将自己的养老钱交给儿子保管,可儿子拿着钱给自己媳妇买了辆40万的

浙江绍兴,王奶奶将自己的养老钱交给儿子保管,可儿子拿着钱给自己媳妇买了辆40万的车,还带着一家人旅游。不久儿子因车祸离世,王奶奶找儿媳要钱,儿媳妇却说,王奶奶根本没拿钱给他们保管。死无对证,年迈的王奶奶只能举起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0岁那年,王奶奶的老伴离世了。老伴所有的遗产都让王奶奶一个人继承了,儿子一分钱没要,母子俩还专门去做了个继承公证。

4年过去了,王奶奶发现自己的记性没以前好了,稀里糊涂的,还经常忘事,好几次都差点被骗子把钱骗走。

为了保住自己的养老钱,她决定还是把钱交给儿子保管要安全些。

于是,她便把从老伴那里继承来的,再加上她自己的积蓄一共100万元交给儿子保管。

这可是她的养老钱。她特意交代儿子,让儿子好好保管,千万不要乱用。等她需要用钱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给她。

儿子答应得好好的,不停地说:“妈,你就把心揣到肚子里去吧,我是你儿子,我怎么会要你的钱?”

可古话说得好:千防万防家贼难防。拿到钱的儿子,早就把王奶奶的叮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手里有了钱,虽然那不是自己的钱,王奶奶的儿子走路都神气了很多。架不住老婆的撺掇,刚拿到钱不久,他就大手一挥,给老婆买了一辆40万元的新车。在儿子的央求下,他又花了10万元带着老婆、儿子去欧洲转了一圈。

王奶奶一听到儿媳妇换了车,儿子一家三口还出国去旅游。她知道自己的钱被儿子花了,连忙给儿子打电话,要求他马上把钱还给自己。

儿子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却始终不见人影,母子俩就这样拉扯了一年多,王奶奶始终没有拿回自己的钱。这可让王奶奶急得不行。

可更让王奶奶一筹莫展的事情发生了。

今年4月份,王奶奶的儿子出了车祸,人不在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让王奶奶一蹶不振。想到儿子不在了,儿媳妇更靠不住,她更加迫切地想拿回自己的钱。

王奶奶拖着年迈的身体,无数次前往儿子家,可儿媳妇却说,她们从来就没有收到过王奶奶交给他们保管的钱。还告诉王奶奶说,他儿子在外面欠了很多钱,现在外面的钱都还不知道怎么还。

想到自己的养老钱可能拿不回来了,王奶奶伤心得哭了。

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王奶奶将自己的100万元交给儿子是让他帮自己保管,而不是赠予关系。

即便双方没有签订保管协议,但已经形成事实保管关系。基于此,王奶奶才能主张其他的权利。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结合本案,儿子将王奶奶的钱用来给老婆来了一辆车,还带着老婆、儿子旅游,由此可见,这些花费是用在了家庭共同消费上。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王奶奶的儿子离世后,他的遗产可能不够清偿已经被花掉的养老钱。那么此时,王奶奶可以举证证明,她儿子将这笔钱用在了家庭消费上。

对于遗产不够清偿的部分,也可以要求她的儿媳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已经被花掉的养老钱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