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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嫖失败了!”乌鲁木齐,一个已婚的大老板找了个漂亮的小女友,俩人每次发生男女关

“白嫖失败了!”乌鲁木齐,一个已婚的大老板找了个漂亮的小女友,俩人每次发生男女关系后,男方总是哐哐砸钱,但没多久男方就腻了,不仅跟女方分手,还非要女方把所有的钱全还给他。但女方一分不想还,男方一句废话没有,直接把女方给告了。最后院方的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预料。

乌鲁木齐有个姓李的老板,估计怎么也想不到,6月15日这天,自己会成为全网围观的"追款失败案例"。50多万,连个水漂声都没听到。


这故事得从他发家开始讲。生意顺风顺水之后,当年陪着他从零做起的妻子,在他眼里成了"配不上现在的自己"。


有次应酬碰见年轻貌美的王某,他整个人像着了魔,展开热烈追求,没费多大劲就搞定了。之后就是花钱不眨眼的阶段,新款手机往家拎,金首饰成套送,银行转账记录一条接一条。对王某各种体贴入微,回到家却对妻子越发冷漠,连正眼都懒得看。


婚姻到这地步,也就剩个空壳了。夫妻俩商量商量,索性办了离婚手续。


李某觉得自己终于自由了,跟王某的关系也摆到台面上。谁知道没消停多久,他又觉得外面花花世界机会多得是,开始嫌弃王某,提出分手。王某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没纠缠,答应了分手。


本来这事儿该翻篇了。结果过了没几天,李某发过来一份详细账单,把50多万的开销一笔笔罗列出来,要求全部退还。王某看完直接回了四个字:"想都别想!"李某也不含糊,直接把人告到法院,理由说得冠冕堂皇:这些钱都是冲着结婚花的,既然婚没结成,钱就得退回来。


法庭上,王某的态度也很明确:咱俩从头到尾没提过结婚的事,也没见过双方父母,这些都是你谈恋爱时自愿给的,凭啥要退?法院调取了双方的聊天记录,翻了个底朝天,结果很清楚——两人的通讯里压根没出现过任何结婚相关的约定。


案子真正的要害在时间点上。李某给王某花这50多万的时候,他跟前妻的婚姻关系还在。说白了,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得明明白白:涉及房产、车辆、大额存款和大额转账这些重大财产事项,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李某单方面把共同财产转给情人,实质上是拿配偶的钱去养外面的人,这侵害了前妻的合法权益。


更打脸的是,法院明确指出:有资格追回这笔钱的应该是他前妻,而不是李某自己。就算前妻真的把钱要回来了,那也是人家应得的份额,跟李某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既不是受损方,也不是债权人,只是个擅自动用夫妻财产的违规者。


法院最终的判决是: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王某不必返还这50多万。


这出闹剧就像一面镜子,把李某的算盘珠子照得清清楚楚。

法律层面,他根本没弄明白婚内财产的权属问题,也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这钱是为了结婚才花的"。

恋爱期间的消费跟彩礼是两码事,没有明确附加条件的转账赠礼,通常就被认定为赠与。想事后翻悔?得拿出实打实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连"咱们说好要结婚"都证明不了,这官司怎么打?
感情层面,他以为钱是个开关,想开就开,想关就关,用完了还能撤回。没想到感情这东西不是网购商品,没有7天无理由退货这回事。

道德层面就更不用说了,既想享受婚外情的刺激,又想事后撇得一干二净,顺便把成本收回来。


最后的结果摆在眼前:婚离了,情人散了,钱打了水漂,还在全网成了反面教材。有些人以为钱能解决一切问题,最后才发现这工具有时候压根不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