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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大爷早年离婚,儿子跟着前妻生活,而他很快再婚并生了一个女儿。多年来,

黑龙江大庆,大爷早年离婚,儿子跟着前妻生活,而他很快再婚并生了一个女儿。多年来,他满心偏爱小女儿,基本没尽过对大儿子的抚养责任。如今,年过七旬的他拿着近7000元的退休金,生活十分宽裕,却还执意算计儿子,要求儿子拿出三成工资给他养老。大儿子满心委屈,倍感不公,妹妹早已工作能尽孝,父亲为何只盯着自己?双方协商不下,大爷直接将亲儿子告上法庭。

姜大爷年轻的时候是国企高级工程师,退休之后,每个月光退休金就有将近7000元,晚年过得相当滋润。

早在1995年的时候,老姜和前妻感情破裂离了婚。

当时两人商量好,年幼的儿子大姜跟着母亲生活,老姜按时支付抚养费,一直给到儿子长大成人、独立生活为止。

离婚没多久,老姜就重新组建了家庭,之后生下了小女儿小姜。

自打女儿出生后,老姜的心思就彻底偏向了小女儿,满心满眼都是这个小闺女,平日里总是想方设法补贴、接济女儿,对女儿百般疼爱。

反观跟着前妻长大的大儿子大姜,从小缺失父爱,成年后基本都是独自打拼生活。

如今,老姜已经年过七旬,虽然退休金稳定又丰厚,也没啥大病,不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但他却打起了大儿子的主意。

而且,他一开口就要让大姜拿出每月工资的30%,给自己当赡养费。

这个苛刻的要求让大姜彻底无法接受。

大姜坦言,自己现在的生活压力特别大,本来挣得就不多,成家之后,要养孩子,还要赡养年迈的母亲,岳父母也需要他和妻子照拂,一家人的开销压得他喘不过气。

更让他难以释怀的是,同父异母的妹妹早就已经参加工作,有了自己的收入,完全有能力赡养父亲。

赡养老人本来就是所有子女共同的义务,凭什么父亲只盯着自己要钱,明明有两个子女,却单单问自己要钱,放过备受疼爱的妹妹?

父子俩为此争执不休,矛盾越闹越大,老姜干脆一纸诉状,把亲生儿子大姜告上了法院。

收到传票的大姜,心里又委屈又气愤,他觉得父亲实在太不公平了,完全偏袒妹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赡养属于法定强制义务,并不会因为老人拥有高额退休金、早年对子女付出不均衡就直接免除。

老姜年过七旬,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而且常年体弱多病,日后难免会产生不少医疗开销。

高额的退休金未必能完全覆盖晚年所有支出,所以,他索要赡养费的诉求是合理的。

同时,民事诉讼遵循不告不理原则,老姜有权自主选择起诉对象,即便小姜同样具备赡养能力,法院也不能强行追加其为被告。

他明确只起诉儿子、不起诉女儿,是合法合规的。

法律虽然保障老人的起诉权利,但也不会纵容不合理的高额诉求。

法院综合两名子女的赡养责任、大姜沉重的家庭负担以及当地消费水平,最终判定,大姜每月向父亲支付400元赡养费。

最让人寒心的家庭矛盾,不是没钱过日子,而是一碗水端不平的偏心。

姜大爷手握高薪退休金,偏心二婚生的小女儿,却压榨从小缺失父爱,辛苦打拼的大儿子,实在是不公。

评论列表

用户12xxx35
用户12xxx35
2026-06-11 02:42
支付了抚养费直至成年,还是尽了基本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