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十多年前,男子还年轻,婚内出轨,死活要与妻子离婚,要跟第三者结婚。夫妻俩婚后攒钱买的一套内环边上的老破小,四十多平,当时值十几万,男子主动提出把他那一半留给孩子,算作他给孩子十八年的抚养费,等孩子成年后过户。孩子在外公外婆那里长大,考上了本地一所大学,外公为了凑学费,每天捡废品卖。不过,外公并未等到孩子毕业就走了。孩子毕业后,过了几年,谈了女朋友,不过,女方要求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孩子想到那套老破旧四十平房子,找到男子说过户的事,继母却说这房子是他们的,没孩子的分。这时,男子出了车祸,下半身瘫了。他把孩子告了,要求每月给七百。法庭支持了他的要求。这时,继母要把男子搬进那套房子,孩子知道,这一住进去,以后这套房岂不是继母的了?于是孩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庭把房子判给自己。
这件事中的男子,早年抛妻弃子,以房产折抵抚养费却事后反悔,年老致残便索要赡养费,不顾过去承诺与孩子幼年清贫成长、外公艰辛助学的过往,处事自私凉薄,自食恶果。
这件事中的孩子,十岁父母离异后,全靠着外公困苦抚育成才,依法讨要约定房产合理正当,依规应诉赡养,行事守情理法度,人生坎坷实属无奈。
上海,二十多年前,男子还年轻,婚内出轨,死活要与妻子离婚,要跟第三者结婚。夫妻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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