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6月1日起施行 严控外购食品与供餐时效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学龄前儿童饮食安全筑牢防线 。
新规聚焦食材采购、餐食加工等关键环节,划定严格负面清单。要求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即食食品,同时严禁采购、贮存与使用散装食用油、食盐 。此外,冷荤生食、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也被纳入禁止制售范围。
在餐食加工环节,新规设置时间红线: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有效降低食物变质风险 。外送餐食须使用密闭保温设备,分餐人员需严格落实消毒、佩戴口罩等卫生要求。
新规还对食堂运营、人员管理、监督检查作出细化要求,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监管部门每学期检查不少于2次,对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切实守护幼儿“舌尖上的安全”,回应社会与家长关切。
幼儿园新规定 食品规范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