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美国警察执法的视频在外网上爆火。
一个叫凯蒂的女生,她天生没有右手,她开车的时候,被棕榈滩县警察拦下,警察说:
我看见你右手拿着手机开车,我要给你开116美金的罚单。
女生说我没玩手机。
警察:“举起右手宣誓。”
Katie 笑着举起没有右手的右臂。
警察尴尬改口:“那举左手。”
但即便这样,警察还是把罚单开了,让她去法庭申诉。
Katie后来把执法记录仪视频发到网上,视频一下子播放量炸翻了互联网。
最后警方主动以 “证据不足” 撤销罚单,罚款、扣分全免。
她一个手,是怎么一边开车一边玩手机的呢?警方明明知道自己当时误判错误了,为什么还要坚持呢?道歉很难吗?为什么总要证明自己是对的呢?如果没有执法记录仪,她的清白怎么样保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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