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5月11日报道,贵州贵阳一女子离婚多年,莫名被陌生男子连同前夫一起告上法庭,索要 75 万欠款!女子直呼不知情不愿担责,法院最终判决出人意料。
一对夫妻离婚,女方分走了所有的财产,男方净身出户,结果三年后,一笔一百多万的债务找上了门,法院最后判决,这钱得俩人一起还,这事儿告诉我们,离婚协议不是万能的挡箭牌,想靠假离婚来躲债,门儿都没有。
这事儿最开始,是债主张某把那个净身出户的前夫赵某给告了,因为赵某在二零一七年,也就是还没离婚的时候,找张某借了七十五万块钱去投资,结果赔了,这笔钱一直没还,现在连本带利滚到了一百多万,法院一审判赵某还钱,可等到要去执行的时候才发现,赵某名下啥也没有,银行卡里是空的,房子车子也都没有,这判决书不就成了一张废纸吗。
债主的律师也不是吃素的,他把赵某和黎女士的离婚协议翻出来一看,立马就发现了问题,原来他们在离婚的时候,把所有的财产,房子,车子,存款,全都划到了女方黎女士的名下,男方赵某是什么都没要,这哪是和平分手,这分明就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财产转移,目的就是为了躲避这笔债务。
于是,债主张某又把黎女士也给告了,黎女士在法庭上特别委屈,说她根本就不知道前夫借钱这事儿,借条上也没有她的签字,凭什么让她还钱,这话听起来好像挺有道理,你借的钱,我不知道,也没签字,跟我有什么关系,但法律可不是这么算的,法院查得很清楚,这笔七十五万的借款,发生在他们还是夫妻的时候,而且这笔钱最后都用在了他们夫妻俩共同经营的工程项目里,不是赵某一个人拿去吃喝玩乐了,既然投资赚钱的时候是夫妻俩一起分,那现在亏了,当然也得一起承担。
更关键的是,他们在离婚的时候,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女方,直接导致男方没有能力还钱了,这就损害了债权人张某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里那些不合理的财产分割条款的,所以,法院最后判决,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黎女士和赵某得一起还。
黎女士觉得自己特别冤,她以为离婚了,房子车子到手了,就跟过去一刀两断了,结果三年后突然被告知还欠着别人一百多万,这感觉就像晴天霹雳,但法律不能让你用一句我不知道就逃避责任。
如果法律支持这种做法,那以后想躲债的人,都可以用这招了,一个人借钱,然后离婚把财产都给另一个人,最后说自己不知道,那债主的钱找谁要去,所以说,离婚的时候,光想着怎么分财产还不行,还得先想想欠的债怎么办,否则,法律迟早会找上门来的。
信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