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泡澡酿悲剧,责任划分引深思 2025年1月,河北秦皇岛72岁老人赵某酒后泡澡溺亡,浴池被判担责两成赔偿12万余元,二审依旧维持原判,这般判决究竟藏着怎样的法理人情?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无任何不良引导) 常言道“酒壮怂人胆,也能酿祸端”,高龄老人酒后行事,本就该步步谨慎,赵某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事发当日,赵某饮酒后独自前往当地浴池,满心想着泡澡放松,全然不顾自身年岁与酒后状态。浴池工作人员见其年事已高又满身酒气,当即上前好言劝阻,反复叮嘱酒后泡澡隐患重重,高龄独居更易发生意外。 赵某却自以为是,固执己见,将工作人员的善意提醒抛诸脑后,自恃身体硬朗,觉得些许酒水根本无伤大雅,执意踏入浴池。世事难料,意外转瞬降临,赵某下水后不久便溺水,旁人发现时早已回天乏术,一条生命就此戛然而止,徒留家人悲痛欲绝。 家属悲愤之下将浴池告上法庭,浴池方满心委屈,辩称店内早已张贴安全警示,也对老人进行了口头阻拦,自认尽到义务,不愿承担赔偿,一审宣判后更是直接上诉,试图推翻结果。可法律评判从不会偏听偏信,是非曲直自有公断。 法院审理查明,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逾七旬理应知晓自身身体局限,更明白酒后泡澡的致命风险,却一意孤行、漠视安全,这是悲剧发生的主要缘由,自担八成责任合情合理。浴池方虽有警示劝阻之举,却疏于巡查、防范不周,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从不是几张标语、几句劝说就能敷衍了事的,面对高危顾客未加大看护力度,未能第一时间发现险情施救,疏漏之处难辞其咎,担责两成赔偿12万余元,二审也维持原判,并无偏颇。 世人常说“小心驶得万年船”,安全二字从不是空谈,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经营商家,都容不得半分侥幸。老年人切莫倚老逞强,对他人善意规劝要听进心里,时刻把自身安危放在首位,莫因一时固执抱憾终身。经营场所更要恪尽职守,安全防范不能流于表面,细致管护、及时巡查才是立身之本,疏忽大意就要付出相应代价。 生命无价,没有重来的机会,敬畏规则,守住安全底线,才是对自己、对他人最负责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