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个工人,叫刘哥。他从一家新开的药店,花140块买了一盒蓝色小药丸。 吃了,没反应。 他把药盒翻来覆去地看,包装有点糙,扫码也扫不出来。他一拍大腿,假的! 但他没去找老板退钱。 第二天,他揣着7140块钱现金,又进了那家药店,往柜台上一拍:“老板,昨天那种药,给我来50盒。” 老板的眼睛都亮了,搓着手把货全搬了出来,生怕这大客户跑了。 刘哥付了钱,提着一大袋子药,当场就变了脸。他把袋子重重往柜台上一放:“你这药是假的,我吃了一点用没有。退钱,再赔十倍,一共七万一千四,一分不能少!” 老板脸上的笑瞬间凝固了。他指着刘哥,半天说不出话,最后憋出来一句:“你这是敲诈!” 两个人直接闹上了法庭。 法庭上,刘哥信心满满,把包装粗糙、扫码无效的“证据”一件件摆出来。 对面只是递上来一张纸,一张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报告。法官的声音很平稳,念着上面的结论:药品,成分无误,是真药。 刘哥整个人往前探了一下。 法官继续念:“经核查,当事人服药前后,曾饮酒,并同时服用了降压药,两者严重影响药效发挥。” 空气安静了几秒。 刘哥还想说什么,法官直接抛出了一个问题:“你既然前一天就认为它是‘假药’,为什么第二天还要一次性买50盒?你买这么多,是为了治病吗?” 他哑口无言。 最后的结果,一分钱赔偿没有,自己还得掏一千六的诉讼费和药品质检费。 本来想设个局发笔横财,结果把自己绕进去了。这世界上,最不能耍的小聪明,就是跟法律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