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深夜打车,她留了个心眼,坐在了后排,不料,男司机不但撩起衣服,让女子摸他腹肌,还把手伸到后排摸女子的腿,可把女子吓得不轻,她尖叫一声,怒斥男司机:你干嘛?你好吓人呀。女子报警后,警方说猥亵需要摸女子隐私部位才算,男司机都不一定会受到处罚,女子傻眼了:难道他白摸了?这事就这么算了? 3月31日晚,一女子准备打车回家,路上没什么人,她拦了辆出租车,特意选了后排座位,想着这样能安全点。 毕竟大晚上的,而且是男司机,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坐的远一点对自己是个保护。 车刚开出没多远,司机就开始找话搭茬,问她在哪上班?平时几点下班?话还挺密。 女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不说话没礼貌,敷衍一下得了,她只想快点到家。 可没过多久,司机突然把衬衫往上撩,露出肚子,跟她说自己平时健身,腹肌练得有多好多好,让她摸自己的腹肌。 女子没接话,觉得这个司机咋这么没边界感?只觉得有点别扭,往车门边挪了挪。 让她没想到的是,司机见她没回应,竟然直接把手伸向后排,摸到了她的大腿上。 女子吓得瞬间尖叫起来,声音都变了调,厉声喝止司早干嘛?太吓人了。 司机手缩了回去,嘴里还嘟囔着开个玩笑至于这么大反应,脚下却加快了车速,没一会儿就把车停在了小区门口。 女子赶紧下车,心脏还砰砰跳个不停。冷静下来后,她越想越气,拿出手机报了警。 可民警的话却给她浇了一盆冷水。民警说,按照现行规定,猥亵行为一般需要是触碰隐私部位才算,司机摸大腿的行为,可能达不到处罚标准,最多只能批评教育。 女子听完傻眼了,明明自己被吓得不轻,司机的行为也明显越界了,怎么就不算违法呢? 女子查询了一下,得到的答复也差不多,目前法律对猥亵的界定确实比较严格,像这种触碰非隐私部位的行为,很难认定为猥亵,除非能证明司机有更严重的企图。 女子心里堵得慌,她觉得自己明明是受害者,却讨不到说法。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也引发了不少网友的讨论,很多人都觉得司机的行为太过分了,支持女子维护权益。 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只能认栽。不管怎么说,女子的经历都给大家提了个醒,深夜出行一定要多留个心眼,遇到不对劲的情况,第一时间保护好自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本案中,司机撩衣露腹、触摸乘客大腿的行为,虽没直接触碰隐私部位,但已突破社交边界,对乘客造成心理恐惧与冒犯,属于情节恶劣的骚扰。 骚扰的核心,是违背他人意愿的冒犯性接触,而不是只局限于隐私部位,应依据情节给予治安处罚,而非仅批评教育。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