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并不仇富。 张雪峰挣了几个亿,去世的时候,成千上万人从国各地自发去苏州悼念,没人因为他是富豪,而仇恨他。 相反,网络上普遍认为,凭他的勤奋和名气,过去几年挣的太少了。 要知道,一个模仿明星的鹿哈,七个月都能挣三千万。 在中国,挣得多其实不遭人恨,尤其是有名气的富豪,离普通老百姓十万百千里,大家为什么要恨? 张雪峰没人恨、于东来没人恨,甚至东哥,我们也只是揶揄他下半身的事,没什么人会恨他挣钱太多。 老板和企业家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的,老板多,对国家和个人都是好事。但唯独有一类,大家却恨的牙痒痒。 哪一类? 说劳动法太照顾员工利益,对中国经济发展不利的那一类; 说员工工资太高,不利于企业发展的那一类。 大部分情形下,老板和员工是对立的,有博弈很正常,老板作为强势方,很多事情偷偷做,没什么,也算不上缺德。 怕就怕在,这些老板觉得自己伟光正,把损人的法子当圣经一样传播,那就别怪大家骂得狠了。 单从老板这一身份来看,张雪峰凭借给员工"做四休三"“平均六万年终奖”的福利,就可以被竖为企业家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