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武安,一男子70岁的父亲腰骶骨折,急救医生无证行医不说,护士竟直接提父亲的的腰带搬运,疼的父亲嗷嗷直叫,父亲经过抢救,第2天凌晨失血性休克身亡,男子怒了,一纸诉状,把2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85万,还要追究非法行医刑责。 郝先生这2年心里像压了块石头,70岁的父亲明明只是干活时被木材挤伤了腰,却在急救和治疗过程中没了性命。 2023年9月的一个上午,郝先生的父亲郝大爷,在地里忙活时,被滚落的木材撞到腰骶部。 当时,他疼得直不起腰,直冒冷汗,但人没昏迷,胳膊腿还能活动。 郝大爷毕竟70了,可大意不得,郝先生赶紧给医院打了急救电话,没一会儿,急救车就呼啸而来。 可接下来的操作,让在场的村民都皱起了眉。 急救医生王某,没有出示行医资质,护士袁某更是直接伸手去提老人的腰带,想要把人往担架上搬。 郝大爷受伤的地方正好是腰部,护士这么操作,就等于雪上加霜。 当时郝大爷疼得嗷嗷直叫,用手去拦,护士不但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竟又换了只手接着提,全程没想着用专业的固定带。 这荒诞的一幕,被旁边的村民用手机拍了下来。他们即使不是专业的人,都能看出医护人员做的不对。 果不其然,郝大爷上车后就开始呕吐不止,病情加重,郝大爷一看,大事不妙,赶紧把父亲转去某中医院。 可到了医院,即使在ICU抢救,父亲第二天凌晨还是不治身亡。 好好的人伤了腰,怎么就突然没了?这也不应该致死呀? 郝先生越想越不对劲,他开始翻查整个救治过程,发现某医院派来的急救医生王某,竟然没有行医资质,出诊时签的是另一个医生的名字。 更让他生气的是,不管是某医院的急救搬运,还是中医院的后续治疗,都存在严重的不专业。 搬运时,没有用骨盆固定带,没有及时补液止血,甚至连病情观察记录都不全。 郝先生找了司法鉴定,结果显示两家医院都有过错,和父亲的死亡存在次要因果关系。 可鉴定里还提到“家属放弃治疗”,这让郝先生百口莫辩,当时明明是医生说没救了,加上当地风俗,有带口气回家的讲究,他才同意出院,没想到反倒成了自己的责任。 他把两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85万,同时要求追究那个无证医生的刑事责任。 相关部门给两家医院开了行政处罚单,但关于无证行医的笔迹鉴定却迟迟做不成。 某医院的人不来,电话也不接。郝先生只好再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原定的4月2日开庭,也只能往后延期。 有人说,年龄太大,各种器官功能衰竭!去医院是死,不去医院也是死,去世是所有人的宿命!去世在医院就索赔85万? 急救车全部取消,以后家人自己送,能来的来,不能来的谁也别怪。 现在讹诈医院成最好的致富之路,该反思了,救死扶伤的医院医护成为背锅侠和替罪羊? 两年前的事现在才拿出来说,你倒是科普一下遇到这种情况怎样处理才是正确的,提腰带有什么危害,整体看完像是讹医院钱的。 我将针对郝先生父亲的医疗纠纷事件,撰写200字公正客观的评论,并结合150字的法条分析,确保内容符合要求。 这件事里,郝先生的遭遇确实让人同情,父亲好好的出门干活,却因为急救和治疗的不专业没了性命,换谁都难以接受。 但网上的质疑也不是没道理,2年后才闹大,确实容易让人多想。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怎样,医院的操作确实存在问题,无证行医、错误搬运,这些都是实打实的违规。 家属想讨说法没错,但也得拿出过硬的证据,不能光靠情绪。 现在就盼着笔迹鉴定赶紧有结果,给双方一个公正的交代,也让其他医院能引以为戒,别再犯这种低级错误。 《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急救医生王某无证行医,已涉嫌非法行医罪。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家医院的不专业操作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划分赔偿比例。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