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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车位,两条命,还有没完没了的官司。业主李先生把车停在小区公共车位,邻居常女士

一个车位,两条命,还有没完没了的官司。业主李先生把车停在小区公共车位,邻居常女士拦着不让停,说挡着自家进出了,俩人就隔着楼吵了几句,全程没碰没摸,结果常女士突然摔倒,送医后没抢救过来,没了。常女士家属一下子索赔122万,最后法院判李先生一家赔14.9万,李先生还不服,要申请再审。 先把事儿说清楚。那天李先生开车回家,找了个空车位就停了,物业后来证实,那片地确实是全体业主都能免费停的公共车位,不是谁家的私人地盘。可常女士不认可,觉得这车位就在自家楼下,停这儿影响她家人进出,双方就你一言我一语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常女士突然从自家玻璃门里摔了出去,头重重磕在地上,流了好多血。家属赶紧送医,可还是没留住人。尸检结果出来了,常女士本身有严重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是情绪激动诱发病情恶化,再加上摔倒受伤,最终没了命。 家属觉得委屈,爱人就因为和人吵架没了,索赔122万合情合理,他们觉得是李先生靠近、持续争吵,把常女士吓到摔倒的,得负全责。可李先生也觉得冤,自己停的是公共车位,合法合规,全程没骂人、没威胁,就是正常理论,常女士的死是她自己的基础病,跟自己没关系。法院一审判李先生担15%责任,赔14.9万,二审维持原判,理由是李先生持续争吵构成“语言暴力”,诱发了常女士情绪失控。 这事放在谁身上都得难受。常女士家属失去亲人,那种痛是实实在在的,要122万赔偿,无非是想找个寄托,弥补心里的空缺,换谁失去至亲,都想讨个说法。可从另一方面想,李先生也挺无辜的,他只是正常停车,没动手没骂人,就因为吵了几句嘴,就要赔十几万,还要承受一条人命的心理压力,换谁都得喊冤。 最让人纠结的是“气死人”到底要不要担责。现实里这样的事不少,北京、上海都有过类似案例,都是吵架后一方猝死,最后法院判了相应赔偿,但都不是全责。这次法院定15%的责任,其实是平衡了双方的权益。常女士有基础病,这是她死亡的主要原因,占大头;李先生没主动伤害她,但持续争吵,没选择避让,确实激化了矛盾,超出了正常沟通的限度,所以要担次要责任。可“语言暴力”这个说法,很多人不理解,没骂人没威胁,怎么就算语言暴力了?法院也没说具体是哪句话,这就让人犯嘀咕。 咱们平时过日子,谁没跟人吵过几句?邻里之间、同事之间,因为点小事拌嘴太正常了。可通过这事,真得好好想想,遇事别太较真,别钻牛角尖。一个车位而已,让一步、找个别的车位,能少多少麻烦?非要争个你对我错,把情绪憋在心里,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尤其是遇到老人、有基础病的人,说话办事更要温和点,别把小事闹大,万一出点意外,谁都担不起这个责任。 现在李先生要申请再审,常女士家属也觉得14.9万太少,这事还没结束。其实不管结果怎么变,有个道理是不变的:生命太珍贵了,别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把自己逼到绝境,也别去伤害别人。你觉得这次的判决合理吗?如果是你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处理?女子因停车争吵身亡家属索赔122万 来源:海报新闻(综合中国新闻周刊)

评论列表

无所谓
无所谓 2
2026-03-27 12:58
有理没理都得赔钱!有理少赔,没理多赔,您说说我这稀泥和的咋样?[大笑][大笑][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