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昔阳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当场履行,案结事了。
由于天气降雪,路面湿滑,被告张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路中行驶时,因操作不当与行人李某发生碰撞,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坏的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受伤后,先后辗转多家医院治疗,期间花费了高额的医疗费用,经专业鉴定机构评定,构成一个九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卷宗材料,充分了解案件争议焦点。在庭前庭后,分别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进行了多次调解。法官凭借着过硬的专业素养和“如我在诉”的敬业精神,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通过反复沟通和“背对背”交流疏导,用真诚、传真情,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一场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昔阳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将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始终贯穿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充分发挥调解的高效、便捷、灵活优势,通过释法说理、情感疏导、利益平衡等多种方式,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乔天娇张紫钰)